||
荒唐的教育部文件
黎在珣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教育部在已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确定了15首京剧经典唱段作为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具体情况,将15首京剧唱段安排在一至九各年级。教材编写和光盘研制工作业已启动。
京剧不仅已经被确定为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在戏剧界有着相当于国剧的显赫地位。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DNA,那么,京剧应该是也只是民族中一部分人文化DNA的一小部分,因此,京剧进入一部分有限的中小学课堂不仅是无可非议,而且也可以认为是必要的。这样做可以让一部分青少年从小就接受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内化为自身精神食粮的一部分。
但是,《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这一“进入”的外延无限扩大化。虽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
“推广”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被解释为“扩大事物使用的范围或起作用的范围”,何况文件上写得清清楚楚,以后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要求各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全面推广普及提供经验”。我们如果想想“推广普通话”,就会更加明白那份文件中“推广”的含义了。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而来的,是文化全球一体化。在文化全球一体化的势头越来越猛之际,推广和发扬民族文化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应该看到的,优秀民族文化有着极其深刻的内涵和极其丰富的外延。仅就文化遗产中一小部分的戏曲来说,据一直热衷于遗产保护的
在此之前,我在博文《中国版的“全球化”》中表达过类似的观点,并从学理方面做了点说明。
从教育的角度讲,艺术是手段而非目的,只有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才是教育的终极追求与目的。在现实生活(包括教育实践)中,只有让孩子们喜闻乐见的、符合儿童审美特性的艺术,才能让孩子们得到享受、从而陶冶性情,达到美育效果。我们不仅要因材施教、因人施教,还要“因地施教”。而文件中所列的传统经典戏剧等多是成人内容,并不适合当代少年儿童,也是那份文件显得有些荒唐的原因之一。
作为教育主管的最高部门,可以提出要求在教学中加入戏曲教学的内容。而对于具体的教学内容,要少些越俎代庖,充分尊重各地实际情况,让各地因地而异地自主选择戏曲教学种类。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8〕2号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我部决定将京剧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之中。在已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确定了15首京剧经典唱段作为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具体情况,将15首京剧唱段安排在一至九各年级。教材编写和光盘研制工作业已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京剧进中小学课堂工作,决定2008年3月-2009年7月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
请试点省(市)在本地选择20所中小学校(其中小学10所,初中10所)作为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试点学校。为了便于总结交流,建议试点省(市)在相对集中的城市地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中小学校作为试点学校。
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试点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工作负责人,发挥当地省级和市级教研部门的力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地还要发挥京剧界专业人士的作用,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各地要以典型带路,推进试点工作,要建立校本教研制度,鼓励广大音乐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培训提高,掌握京剧教学的知识和能力。
为帮助试点省(市)培训教师,提高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教学水平,我部将于2008年3月组织开展试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
各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予以解决,为全面推广普及提供经验。
为了便于试点工作的开展,请各试点省(市)认真填写试点学校信息表(见附件1),并于2月29日之前报送我部体卫艺司。
联系人:万丽君 电话:010-66097189
邮箱:yishuchutwo@moe.edu.cn;yishuchuone@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9 17:3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