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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傻二小姐

已有 3361 次阅读 2013-8-8 16:2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图书馆, 阅读

《全民阅读条例》征求意见?评论5中,傻二小姐说:

先生,上海的设在社区里面的公益图书馆我觉得做得不错,我住的附近就有一个,是由香港一对很有名望、很成功的企业家夫妇慈善捐建的。上海象这种公益性质的图书馆还有不少。里面环境很好,学习和阅读的氛围很浓,书籍报刊杂志都很丰富和全面。更重要的是,里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免费的,包括借阅、喝水、使用电脑或上网等。图书馆所处的位置交通环境都很好,在临街都设有一面玻璃橱窗,里面摆满了最新出版的各类图书,并且有相关的系统设置,只要输入身份证、借书证的卡号等信息,就可以方便路人马上借阅到心仪的图书。
   
我有时候有空了,或是想集中精力做某件事的时候,就会带上书本或是拎着电脑,到图书馆去混上一天或是半天,因为那里很安静。在那里,我经常看到一个年纪很老、很枯瘦、头发很蓬乱、衣服很脏旧(是洗不干净的那种脏)的拾荒老大爷,在下午56点左右会拎着他的破旧的蛇皮袋(里面有他的简单的生活及洗漱用品,一次我看他在水龙头前面从里面拿出毛巾在洗脸),到二楼的阅览室就着放大镜看报。我想老人家应该是每天都来的。他有时候会坐到我的对面。我每次看到他,都觉得很感动,我有时候想对他微笑,或是跟他搭讪,可是老人家总是很快地把目光避开了。

我觉得上海这一点还是做得很不错的,至少是全民阅读的第一步。象这种体现爱心、慈善的公益性图书馆,为社会各阶层的人提供了一个读书、学习和阅读的好去处。无论贫贱富贵、身份地位高低,都可以在这里平等、安然、静心地阅读和思考。

 

值得学习啊。我们民族原来也是有阅读的传统的。如果说悬梁、刺股、囊萤、映雪,还有功利的目的的话,原来流传一则笑话说。一个人带全家出外,常不留人看门。其妻虑安全问题,其人笑曰,此诸葛之空城计也。终于一次回家时,家当已被洗窃。唯余一册其常阅之“三国”。其人捡起一看,贼居然在书中的金(圣叹)批语上划了一痕,乃“此计不可再用”。其人不禁笑曰:此贼亦大雅。双方纯粹在阅读上找到共同的乐趣。

 

但是说回来,国家要立法,推进全民的阅读量,好像多数网友认为是空的。那可能是他们理解错了这种法的对象,不是个人,而是针对政府,就好像要求教育、RD投资必须到政府预算里百分之几那样。所以赵美娣博友要准备意见,那么一定要强调公益性图书馆的政府投入占一个最低线。同时一定要把图书馆的阅读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否则,像北图那样,楼修得大大的,像衙门似的,阅读量反而降下来了,完全是面子工程。有了政府预算,有了考核指标,赵美娣老师担心的领导支持,自然会来的。具体的细节,很多网友,除了赵老师外,例如方琳浩xuyiganghz王启云、等等应该都有很专业的见解。希望赵美娣老师能把大家的意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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