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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法退”?感人死守

已有 4366 次阅读 2010-3-13 06:02 |个人分类:怪哉虫儿|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法治, 人治

闾丘露薇昨天两会现场报道,“不过我想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司法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尤其在最近像李庄案等等,更让大家对于司法独立,以及司法的作用都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有争议就好,说明所谓“人进法退”还不是那么铁定、永恒。
 
例如3月7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应邀做客中央电视台《我建议》演播室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看神州频道与央视《大家看法》2010年全国“两会”特别节目的联合专访与嘉宾共同探讨:如何为司法公正上‘保险’?2010年03月08日10:24   央视《大家看法》播出,标题就是“行政权受约束是法治的基础”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8/102419815325.shtml
 
“孙谦指出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最要紧的是保证依法行政,因为在国家权力中,更大量的、更经常发生的是行政权,行政权受到约束,受到规制,这是法治最基本的基础性的东西。”
 
“大家都说法治法治,实际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法治是治公权力,也就是说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这才叫法治状态”孙谦的这席话赢得了《我建议》现场热烈的掌声。
 
 当被问及怎样解决刑讯逼供这个顽症时,孙谦表示,要从制度、技术、律师作用三方面努力。孙谦表示,在对看守所和监狱的监督中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第一是保障被羁押人的人权,第二是防止非法的减刑、假释与监外执行,用钱减刑。孙谦说,刑讯逼供问题在世界上比较普遍,他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把监督制度化。
 
2006年,最高检提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这是预防刑讯逼供的有效方式。。。对此,孙谦表示要通过细化规定,强化技术手段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审讯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力度。
 
 “我认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我们社会各界包括我们司法机关应当真正认识律师的价值。”孙谦表示,律师是法治进步程度的一个标志。
 
另一方面,陈有西律师在他自办的学术网站,头条发表陈有西四告读者 ,承认“重庆已经打赢了这个局部战役。整个案件的真相和公理已经扭曲”。但是,“李庄案其实已经真相大白。在一个是非由批示说了算、而不是法庭说了算的国度里,这个案件为我们进行了一场现代法治观念和传统法律观念对决的充分演示。这场演示不是没有意义的”。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index.aspx?user=10420 (陈有西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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