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发布了: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人为还是地质灾害?
这是很大的事,科学时报理应引起大家的关注。但是这个事情比较复杂,牵涉到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刑责,法庭控辩双方的攻防和程序公正;环保和地矿两个行业专家的学术水平和操守。所以建议科学时报的报导要特别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
目前报导给我的感觉是地矿行业专家重复的意见多了一些,环保行业专家的理由未能充分展示。例如:
1. 报导中介绍环保行业专家的最基本理由:“经公司停厂、整治后,阳宗海入湖泉水砷浓度含量已从2008年7月16日检测时的67.7毫克/升下降到10月初的25.42毫克/升”。这句话我不知道有谁看得懂。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阳宗海水体砷污染事件的鉴定结论》中“入湖泉水”指的是“已确定锦业公司取水口以南25米处的地下水泉水是造成本次阳宗海砷污染的砷来源”。地点是很具体的。
2. 锦业公司是生产磷肥的,这个背景应该交待清楚。
3. 四月底法庭已驳回了锦业公司“重新进行科学分析和鉴定的申请”,为什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已经分别决定组织科学的调查活动,力求给社会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法院二审了吗?这个背景也应该交待清楚。
一点浅见,供科学时报记者参考(希望科学网转达)。
参考资料:云南阳宗海砷污染案件开庭6天:主要污染源确定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04-21/1655273.shtml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984-243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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