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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的记者为何要骗人?

已有 4123 次阅读 2011-4-5 10:23 |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方舟子, 法治周末, 造谣诬蔑

《法治周末》为何要在“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文章中骗人?

/水博

 

《法治周末》在“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文中,对方舟子的很多评价是极不客观的。有些可以说是故意编造,误导公众。例如,关于方舟子与于建嵘的争论。法治周末有过如下的报道:于建嵘被方舟子的冷嘲热讽激怒了。两天后,于建嵘将《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发到方舟子的邮箱:‘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此处省略两个字-编者注)结下的怪种。’”

《法治周末》还报道说“于建嵘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他这种自任学术法官的人,我不骂他,还能怎么办"他在给方舟子的另一封信中表示:"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然而,据我所知,于建嵘曾经给方舟子写过信,否认写骂人信件的是他自己,只不过由于于建嵘的计算机水平太低,居然不知道他提交的文章中隐含着作者的一切信息。这个撒谎否认的过程被方舟子揭露出来后,很有说服力,足以说明于建嵘的人品。和肖传国一样,雇凶报复人之后先是诬告方舟子报假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又改口说什么就是要报复方舟子。这种人真是最典型的无赖,被抓之前,百般抵赖,被抓到之后为了不肯认错,反倒又装成了大侠。这种人,可信吗?

如果了解了这些情况,大家几乎无须对方舟子与于建嵘的争论到底谁对谁错作出判断。然而,《法治周末》却死活也不肯把这些最能判断出一个人的人品的重要内容披露出来。

下面:我把当初方舟子在人民网上揭露于建嵘的旧文章重新贴出来让大家看看。也不知道《法治周末》的记者是事先不了解这些情况呢,还要故意隐瞒真相的给方舟子栽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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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于建嵘骂人事件述评

                              ·方舟子·

    10月8日,我主持的新语丝网站刊登了严晋的文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
的成名之路》,对近年来因为“行走在乡间”、“用脚写作”研究三农问题而迅速成
名的于建嵘的学术履历和学术成果提出质疑,认为是“三分调研,七分编造,十分炒
作”,主要有四点:

    一、据社科院的消息于建嵘目前只是一个副研究员,但他却对媒体和在简历中称
自己是研究员。

    二、其成名作《当代中国维权农民群英谱》中的农民领袖,据新华社记者的调查,
他们要么向农民集资维生,要么要挟当地政府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本地的绝大多数
农民并不认同他们。

    三、于建嵘在文章中公布了大量据称由其领导的课题组所做的调查结果和统计数
据,而该课题组工作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完成的,根本不可能,怀疑他编造
数据。

    四、于建嵘自称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做了长篇演讲,而他其实连最基本的英语
会话也不懂。

    文章登出第二天,正在美国哈佛大学访问的于建嵘用电子邮件给我寄来《致〈新
语丝〉的公开信》,对严晋的质疑一一做出答复:他是研究员,有社科院颁发的工作
证为证;反对把维权农民说成是“地痞流氓”(方按:严晋文中并无这种措辞);他
的调查结果有记录,有的则是根据中央媒体提供的资料“按照自己的分析模型进行统
计就可以得出相关结论”;他的确不懂英语,在哈佛是用中文做的演讲。一位叫陈愚
的读者发来一篇评论,根据他本人的调查,认为新华社记者的调查不足为凭,怀疑
“严晋就是h县的某一个基层干部”,并对新语丝网站“发表如此不负责任的文章”
感到不解。这两篇辩护文章在第二天就在新语丝上登出。

    之后,读者“也谈三农”和原衡阳县三湖镇党委书记陈文胜投书新语丝,对于建
嵘、陈愚的说法提出了进一步质疑、批驳。我本人也提出了一点疑问:于建嵘坚称自
己是社科院研究员,但是于建嵘所在单位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网站今年9月发布的
一则“于建嵘赴美国进行中国农村基层领导合作研究”的消息中,却把于建嵘称为
“副研究员”,这又做何解释?

    到此为止所发生的这一切,还是新语丝网站致力于学术打假5年来所经常见到的:
有人对某个学者的学术成就提出了质疑,被质疑的学者及其支持者做了澄清,别人
又提出进一步的质疑。按常规接下来应该是该学者再做反驳,或保持沉默。但是于建
嵘却采取了一个异乎寻常的空前举动:

    他在10月14日给我寄来其新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的
文稿,要我审阅。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半天后,就收到了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
子的信》,谩骂说“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
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
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两天后,于建嵘又再次寄来
《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内容与前封信大同小异,称:“我现在美国本来就无聊,
有你陪着玩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

    这两封信在网上公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的人为于建嵘打气,认为对“学术
流氓方舟子”就应该用更流氓的方法来对付,欢呼总算出了个狠角色来对付方舟子了。
更多的人则是对一个“著名学者”像街头小流氓一样辱骂一位不过是提供了一个争论
平台的人感到惊讶、不解,并认定于建嵘是面对别人的质疑无力反驳,才老羞成怒的。

    让那些为于建嵘打气的人失望的是,10月17日于建嵘的气就泄了,给我发来了致
歉信,为“这些信言辞如此激烈,并无故地伤害了你的母亲”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
全部责任。但是又为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声称此前的那两封信不是他的亲笔,而是
他委托一位“朋友”代写的。在我根据这些信的网络、电脑文件信息分析指出于建嵘
的这个借口漏洞百出、根本无法令人信服之后,于建嵘又变了脸,发表《方舟子你为
何如此不诚实?》继续借“朋友”之口谩骂我。

    这个事件虽然很有戏剧性,但是涉及的不过是一位“著名学者”的学术道德和个
人道德问题,本来也不值得多说,甚至有的人认为没有必要再去痛打“落水狗”。
使这一事件进一步“升华”的是曾经把于建嵘评为“年度致敬人物”的《南方周末》,
在11月10日以两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一篇倾向性非常明显的报道《于建嵘VS方舟子:两
败俱伤的恶战》,并配发由被我批评过的人笑蜀、李方等人撰写的借此事件批评我的
“学术打假”的三篇评论文章。之后,负责该报道的编辑杨瑞春、记者李海鹏在网上
发表文章进一步攻击我,同属南方报业集团的《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
也相继发表鄢烈山、笑蜀、信力建、刘洪波等人的文章,全面攻击“个人学术打假”。
特别是笑蜀的文章更是颇有文革遗风,大发诛心之论,甚至认为:“方舟子的麦卡锡
做派现在是愈来愈明显,这样的麦卡锡做派之于学术,远比腐败之于学术要危险得多。”
“自由,还是法西斯,取决于方舟子自己的选择!”

    我本人、学术打假当然都可以批评,如果我有任何不妥、错误之处,也愿意虚心
接受,乃至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利用于建嵘骂人事件攻击我、进而否定学术打
假,却实在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严晋对于建嵘提出的几条质疑,有的已被证实,有
的有争议,于建嵘的破口大骂更让人起疑,无论如何这算不上是学术打假失败的例
子,不应拿它大做文章。何况,在该事件一开始时,我只是提供了一个争论的平台,
质疑于建嵘的文章我刊登,为于建嵘辩护的文章我也照登,这种做法,要比国内一般
媒体都公正得多,于建嵘却因此迁怒于我,某些媒体借机攻击我,毫无道理,后者不
过是为了维护“小圈子”的利益而不顾是非、乘机起哄,除了人身攻击,别无所能,
并没有证明我具体在哪一件事情上犯了错误。

    我一贯认为,以个人的力量进行学术打假,有其局限性,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
可利用的资源有限,也不具有权威性,更无权力对造假者进行处理。但是在当前国内
并没有更为正规的渠道来处理学术造假的问题,因此只能暂时依靠个人的力量起到一
点舆论监督的作用。即便以后有了更为正规的渠道,也离不开个人的参与。学术是天
下的公器,打击学术造假人人有责,这是公民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享有的学术自由和
言论自由。因此,反对个人从事学术打假,就是在反对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在当前
实际上也就是在完全否定学术打假。

2005.12.01.

(人民网20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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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健波 张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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