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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的废存

已有 6611 次阅读 2011-6-20 00:48 |个人分类:社会视窗|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死刑

                     论死刑的废存

 

药家鑫案件已经落下尘埃,但关于死刑废存的学术争论才刚刚开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争论注定会在主张保留死刑和废除死刑的两派人中持续下去。今天炒炒剩饭,也来谈谈死刑的废存。首先说明,我是死刑保留派的支持者,我个人观点是,中国暂时还不能废除死刑!

 

从现代文明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人类正在朝着减少和废除死刑的方向前进。尽管最高院发布了“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等观点,但这只是表示将提高死刑的起判标准、并逐渐减少死刑的发展趋势,并不表示现阶段中国社会心理结构就完全适合废除死刑。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都废除了死刑,这是与全民整体素质较高密不可分的。中国虽然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国民的道德、文化素质还整体停留在与经济水平不相配的较低水平上,现今中国社会的很多方面甚至还明显残留了封建社会的印记。一项法律制度的废存应该和社会文明程度相匹配,除了要考虑文化和意识上的可接受性外,超前实施某些法律还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目前,中国社会的文明程度还未发展到可以完全废除死刑的程度。因为国民的整体自律素质还不够,现阶段如果废除死刑,反正是杀人不偿命,中国的恶性杀人刑事案件数量将会呈爆炸性增长,这个社会成本太高了,政府和民众都承担不起。在现阶段,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死刑的震慑作用,这跟同态复仇、因果报应等死刑观没有啥关系,保留死刑只不过是社会功利性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中国还有很多深层次社会问题尚未解决,在政治上对死刑也有需求。

 

中国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之说,死刑实际上只对普通人有效,对少数手握特权的“士大夫们”那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现实社会亦是如此,君不见,贪污十几亿、几亿、几千万的“巨贪们”即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因小偷、小三作祟而被“东窗事发”了,也最多判个形式上的无期。在这个道德缺失、金钱至上的特殊社会时期,人民内部局部矛盾已经积累甚深。少部分败类对权钱的无限追求与广大人民维护基本生存之间的矛盾已经演变成当前人民内部的主要矛盾,部分地方的民怨已经逼近影响社会稳定的临界点,从HB某爆炸、JX某爆炸、TJ某爆炸等就可窥见一斑。要知道,豁出命干这些事儿的都不是境外敌对分子,而是那些我们所称的人民。如果没有了死刑,那些尚未完全“绝望”但久生积怨的某些人就会铤而走险,到某院门口、到某长家里玩起黄继光该玩的爆破游戏。如果有死刑的震慑,情况则完全不同。毕竟,中国的文化基因和西方国家完全不同,“好死不如赖活”已经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灵魂里,只要不是张君那种穷凶极恶的悍匪、或者只要活路还未被全部断绝,普通人是不会拿自己生命去挑战“死刑”的。所以说,死刑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政治上的需要,而这种需求正是决定死刑废存的关键。

想废除死刑?别异想天开了!某些人首先就不会答应!

 

【图片源于公开网络,非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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