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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方针与目标
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注:42/48=87.5%)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
实施能效提升计划
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实施老旧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现役60万千瓦(风冷机组除外)及以上机组力争5年内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
优化能源结构
1.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到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2%以内。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注:参见雾霾)
2.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3. 安全发展核电
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4.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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