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奔腾的野马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freedom110110 上海大学法律学士、同济大学政治学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留意哲学博士;意大利马克·比亚吉基金会亚太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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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事件的“情、理、法”三重奏----------吴锦宇

已有 3025 次阅读 2009-8-28 07:43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http://finance.qq.com/a/20090408/003344.htm

腾讯财经特约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尤其是一个法官来说,一个难案或要案甚至是一个名案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因为,如何处理好案件中“情、理、法”的关系,如何让三者的均衡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最近国际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名案——美国国际集团AIG高管薪酬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

当次贷这个定时炸弹突然引爆在美国的投行和金融业后,立即引起了剧烈的连锁效应,顿时全球金融业基本上是哀鸿遍野,凄惨无比,特别是欧美的金融企业,只能挥泪砸锅卖铁求生存。

华尔街的股市马上迅速“变脸”,花旗集团最低0.97美元/股,与2007年峰值55.66美元相比,折价98%;美国银行最低2.53美元,与最高值54.14美元相比,折价95%。在近一年内,摩根士丹利最高价51.80美元,最低价6.71美元,折价87%;摩根大通最高价50.63美元,最低价14.96美元,折价70%;高盛最高价203.39美元,最低价47.41美元,折价77%。微软也难逃此厄运,在一年内股价也被腰斩,由32.10美元最低下跌到14.87美元,跌幅高达54%。

AIG股价最低0.33美元/股,与其最辉煌时的74.35美元相比,折价99.56%,接近全军覆没。

即使前景如此惨淡,形势如此逼人,当AIG接受政府1700亿美元的救助后,还是决定履约,向公司部分高管支付2008年奖金1.65亿美元,而这些高管对AIG陷入几近破产的境地还负有一定的责任。

这发放天价奖金的决定一公布便在社会上“卷起千层浪”。

一时间记者跟踪,电台曝光,媒体报导,千夫所指,万人抗议。

新总统的公开训斥,参议员的自杀建议,检察官的司法传票,甚至是匿名的死亡威胁统统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近日,纽约州总检察长科 莫透露说, AIG的大多数高管同意归还自己获得的巨额奖金。在强大的司法、社会道义压力之下,AIG的10名顶尖高管,已经有 9名同意退回奖金,其中包括领到650万美元波凌,目前已经收回的奖金达到5000万美元。但社会各方反应不一,且该事件的后续发展还有待观察。

纵观该事件,笔者斗胆借用用法官之心证思路,尝试做以下之肤浅推理:

合情与否?

情者,感情也!

经济危机时刻,大量企业破产,民众失业剧增,人心躁动不安。这时候,民众首先要问的是,“这是谁的错?”

回答肯定是:都是昔日华尔街金融精英的错。

按常理,如果一个人犯了错,如果自己知道是错了,那就要道歉,要尽快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可是如今华尔街的这个错已经引发了美英的金融海啸,并诱发了几十年未遇的全球经济动荡和衰退。各国领导人峰会不断,许多元首大呼求救,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助措施连连无效。

可见,这是一个“乱世大错”!

那么,让那些犯错的人自杀以谢罪国人的呼声也就能被大众所接受了。

所以,虽然美国州参议员的要求是无法实现的,但他的回应是符合广大民众感情需要的,当然也不排除其本人的政治需要。

合理与否?

理者,公理也!

如果一个经理人通过自己努力和辛勤工作把所在企业的业绩提高上去了,他理应得到奖赏。反之,他肯定不能得到奖赏,或还有可能受到一定的惩罚。这是连经济学都不懂的老百姓都能接受的大白话式公理。

对于高管薪酬的标准,对于“度”的把握,“量”的控制,学界一直争论不休,大量的文章还在无休止的论证着,迄今也无一个权威的定论。但有一点共识的是,有功绩肯定有奖励。

撇开学理上的讨论不说,在经济上升时期,华尔街与大众同时受益,高管获得的奖金多,也是情理之中,无可厚非。但到了2008年第四季度,AIG亏损高达创纪录的617亿美元,却还大方地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奖赏那些昔日的错误经营决策导致该公司陷入窘困境地的高管,这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难怪美国老百姓也想不通了,1.65亿美元奖金究竟在奖什么?难道AIG在为高管们的贪婪颁大奖吗?难道对公司业绩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高管们不该为巨额亏损付出代价吗?

AIG发放高奖的行为却是在和大众公理唱反调,对着干,有点“逆主流”的风范! 这是不是错上加错呢?

通过许多经济学家的对历史研究发现,当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大众“仇富”心理也是最膨胀最危险的时候。一旦生计无法得到保障,“杀富济贫”就会立刻被部分失业者和穷人们说采纳。

按照常理,富人非常害怕被人敲诈钱财,所以一般不露富或藏富。而AIG却是大张旗鼓炫耀财富,它给高管发放高奖行为也给“仇富”并想“夺富”的人们提了个醒——这里有大肥羊哦,Come on

可见,AIG不仅是要在经济危机期间“逆主流”,而且还想要成为“新主流”甚至领导主流!

合法与否?

法者,法律也!

很多评论谈到,从法理上 讲,AIG发奖金却不乏理由。AIG首席执行官爱德华·利迪在致财长盖特纳的信中指出,AIG陷入危机前已与员工签订奖金合同,必须履约。如果 AIG违约,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旦员工起诉AIG并胜诉,AIG除需履约外,还要交高额罚款。另外,AIG需要以好待遇留住业务能力强的员工。

从上面这些理由中好像契约精神得到了体现,AIG发奖金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殊不知,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前提是该行为是一种善意行为且不损害公共利益。

而《纽约时报》爆料说,AIG管理层在2008年初就感觉到金融危机要爆发,为此赶在不行前紧急划出小金库,目的就是在危机爆发后给高级员工重奖,鼓励他们留任。这一举措颇让人感受了华尔街金融家们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明知经济金融风暴将至,先给自己套上起一件黄金雨衣AIG高管奖金合同的契约信用精神难免让人怀疑。

这昔日的订立合同真是一种善意行为吗?很明显,它是一种“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违法行为,目的是以达到通过合同来保证未来的收益。

可见,可以认定这个合同自订立起自始就是无效的。

另外,从法律经济学角度来看,AIG发放高管奖金的行为只是牺牲政府划拨的众多纳税人的钱来使高管的这个小团体收益增加,却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反对浪潮,这不仅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而且使社会整体效益减少,那么这种行为是无“效率”的。

所以,如果AIG发放高管奖金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率的行为,那还有实施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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