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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买菜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不幸身亡, 交警处理现场后,另外一名妇女捡走了死者留在地上的一块猪肉。
这肉该不该捡?
几年前,在我的家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高速路上一辆拉瓷砖的车,翻车了,司机好像没生命危险,但好像也去医院了,没在现场,留下了等待掉运的车,和撒了一地的瓷砖,好的有、坏的也有,于是村民就都去捡, 去早的就挑选完好的捡回家了, 去晚的就只能捡到破损的瓷砖。
这种情况,老百姓该不该去捡?
比如校车问题, 我很久之前的评论和博文中就提出过。 如今看到,政府一掷千金为马其顿国民无私捐赠校车。 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 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什么样的“校车”都有:驴车、人力车、拖拉机、三轮车,条件好点的是,小面包、小客车……。
当底层百姓,无法享受到任何国家GDP繁荣下的,任何国民待遇时, 谁能指望,这些挣扎的百姓“路不拾遗”?
有人说,曾经的十年文革期间好像路不拾遗,我不知道,那时候是家里多的路不拾遗,还是品行高尚到,尽管家里什么也没有,仍然路不拾遗;或者,是因为怕被隔××尾巴,不敢路不拾遗; 或者还是别的。
当很多人需要起早贪黑,拼命挣扎,才能过上猪一般的生活时, 我不知道,有什么人可以有资格,要求他们讲道德、讲正气…… 要求他们怎么也要有尊严的活着,否则太丢国家的人,丢中国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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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价——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