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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参考】樊秀娣:“家委会”发动家长为教师买礼品,谁该对此负责?

已有 2890 次阅读 2021-9-7 13:07 |个人分类:教育观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区领导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节购买礼品。

网友附上截图显示,“初二年级公中资料订购”微信群中,有头衔为“2班家委会长”群成员发言催促:尊敬的各班家委您们好!大家辛苦了,离12点结束只有一个多小时时间了,请6班和8班尽快处理。

教育部门回应称,经调查,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购买礼品属实,为家委会自主行为,学校教师均未参与。学校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初二年级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们对老师们的敬意和关爱,同时教育局明确要求学校教师不能接受家长的各种礼品,已通知学校要求家委会将集资退还家长。

事实上,家委会干出此类事情已不是一次二次了。家委会人员在班级家长群里催缴钱款、讨论给老师买什么礼物,等等,这种事情已经到了不再需要暗促促而是明着来的地步!


如此所作所为,除去抹黑家委会自身形象不说,也给我们崇高的教育事业和人民教师蒙了大羞!本来,学生出于对老师的喜爱,趁着节日,尤其是教师节尊师重教的氛围,亲手绘制一些贺卡,写上几句心里话,或者干脆当面向老师表达感谢、祝福,老师也可以借此机会向学生表示感谢和希望,这是一件非常自然、美好又其乐融融的好事。


立德树人,让每位学生能够健康、快乐和进步是教育的目标;教书育人,让每位学生得到尊重、关心和爱护是教师的职责。其实大多数老师并不希望家长来送礼,因为这会增加老师的心理负担,也会造成教师间、家长间和学生间的相互猜测与攀比,产生不良教育影响。教育管理部门早已明文规定禁止教师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物品。当然,有时家长送些小礼品,也只是善意地想表达一点心意,这就需要老师向家长做出解释,表明纪律。但这种家长送老师礼品的行为是家长个人私下的自愿行为。


然而,以家委会名义公开筹资为老师买礼品就会让事情变得低级和恶劣。首先,不务正业。家委会人员本该站在家长的角度协助和监督学校的教育工作,不应该把集资送老师礼物的事情放到议事日程上来;其次,违反规定。既然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已经明确不允许老师接受家长礼物,家委会凭啥可以瞎起劲?再者,滥用权力。家委会成员喊着感谢师恩的口号要全体家长出钱,这就是在变相强捐;最后,败坏风气。家委会这样公开的做法,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活动的纪律法规产生怀疑,失去信任,让教育的尊严和威信受损。 


出现“家委会”发动家长为教师买礼品这样的问题,责任来自于多个方面。主要有:


第一、责任在于教育管理部门身上。这种情况的出现已非一天两天,对此加强管理和监督就是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正经事”。同时,教育管理部门还要尽可能地多想办法为基层教育单位多争取些教育活动经费,让学校领导和班级老师有较宽裕的班级活动经费开展教育活动。


第二、责任在于学校和班级组织身上。如果学校校长和各班班主任在成立家委会时就明确告知绝不允许“筹资”购买礼品等事宜,相信家委会成员应该不会再一意孤行了。即使有个别家委会成员还在底下搞事,但只要遭遇到学校和班级老师坚决地拒绝,相信也会知难而退了。


第三、责任在于家委会负责人身上。家委会的职责说到底就是服务。有很多“家委会”主动、热心为班级同学和家长服务,对学校、班级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而个别家委会发生“发动家长为教师买礼品”以及其他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的行为,超出了家委会的职权范围,家委会负责人要负起责任,坚决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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