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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基因组序列不能申请专利保护,GenomeWeb报道如下:
仅仅把一个致病基因或者突变从周边基因中分离出来不算是创造发明,是发现。所以基因序列本身,不管是否有突变,都不能申请专利。这是一个很合理的裁决,对科学有益,对商业化也有利。
虽然最高法院的决定认为cDNA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因为不是自然的,是人为合成的),而且Myriad公司的检测是基于cDNA的,但是因为合成cDNA的方法已经不是秘密,也就没有了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同样的原理,PCR引物也不能申请专利了,因为即使合成的DNA不是自然产物,按理说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可是因为引物设计已经是家常便饭,所以没有了新颖性,也就没有办法保护了。
记得2001左右上海联合基因公司跑马圈地申请几千条人类基因序列。后来人类基因组工程在2003年完成时克林顿还特地宣布基因组序列不申请专利,让“基因专利”这个泡沫也破灭了。不过,国内一些类似公司都能用圈到的钱成功“转型”,在房地产上狠捞一把。直到现在,还能看到用生物技术圈钱占地搞房地产的痕迹。把生物技术和房地产相结合,也算是中国的一个特色。
这其实也无可非议,因为那也是正常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关键是这类运作越多,越成功,人们对真正的生物技术认识就越模糊,于是等真的生物技术要钱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基因不能申请专利了,又少了一个吹泡的机会了。还是踏踏实实地做吧!还好,我申请的十多个专利(比如多重PCR方面有关tem-PCR, arm-PCR的专利)没有一个是类似的序列专利,都是方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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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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