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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个壶也能申请专利?专利需要三个条件:新颖性,实用性,不明显性。在这个“发明”以前,也有用冲洗的方法治疗过敏的,不过是用一个尖头的瓶子,冲洗时很难把握角度,冲洗下来的液体还会“污染”手,很不方便,也不卫生:
和以前的方法比,这个壶的确进步了很多。虽然壶已经存在几千年了,把它用在冲洗鼻窦上可以算是有新意了,满足了novelty的专利要求。实用性也很好满足,的确管用,我都能证明。不明显性也好证明,“壶已经存在几千年了,明显的话早就有人用了不是?”。所以这个专利取之无愧,而且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创新。
其实这个产品是一个很好的有关创新的案例:创新不一定需要有很高的理论水平,甚至不需要很高的制作技巧,不用所谓的高科技;但是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需求”,满足“需求”。从问题出发,从需求出发,创新的机会就到处都有,无时不在。
问题不是没有机会创新,问题在于我们很多人不想去创新:认为自己是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学者,创新的话也得起点高些,做一个壶,讲起来都不好听!可是这个壶的影响可能远远大于一篇Nature的论文,它可以让千千万万象我这样的过敏患者得到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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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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