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可是往往治病和救人却是互相矛盾的两件事:
一个外科医生给病人做膝关节手术,为了防止术后感染,“预防性”地使用了抗菌素。这是对病人负责的做法,是救人。但是医生在对
这个病人负责的同时,他的治疗措施(在没有感染证据的情况下使用抗菌素)却孵化了抗菌素耐药病菌,日后增加了
其他病人治愈的困难。所以这不是最好的治病方法。
打个比方,今天早上新闻里面讲索马里海盗劫持西班牙打渔船船员,得到四百万美金的赎金后放人。西班牙政府给赎金是为了“救人”,可是给赎金就意味着怂恿海盗继续劫持绑架其他更多的受害者,因此这就不是好的“治病”方法。
其实医生每天都面临这样的难题:婴幼儿呼吸道感染发烧,家长火急火了的带来看急诊。如果是
治病,医生就应该等检验结果(细菌或细胞培养等病原体检测实验)出来以后再对症下药地给与治疗。可是绝大多数医生都是马上就开单给药(抗菌素),因为在孩儿父母焦急期待的目光下,医生如果不开单,就是不
救人,就是无能。那个医生愿意承担不救人的责任?
还有,最近争论的一个热点是有关乳癌筛查起始年龄的问题,新的研究结果显示筛查开始得太早并没有提高诊断率,反而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忧虑。的确,尽早筛查的确找到了一些病人,的确
救人了;但是从群体的角度讲效率就不够高了。
所以,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所谓
治病通常是指对
群体有利的战略医疗措施,而
救人则是针对
个人近期利益的紧急措施。要想达到治病和救人的统一,就需要化解治病和救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化解这对矛盾的方法就是快速准确的诊断。
如果所有针对个体的治疗都是针对病原的,特异性强的,而不是针对临床症状的,猜测性的,那治病和救人之间的矛盾就没有了。
所以说,诊断,尤其是分子鉴别诊断才是现代医学发展的一个关键。
另外,政府应该更多地做“治病”的事;医生应该尽可能的“救人”。一些政策性的决定只能靠法律规定下来才有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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