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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震频发,各市县级政府及许多企事业单位都编订了地震应急预案。看了几个预案以后,觉得上面虽然写得是面面俱到,包括电力、通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还有哪种震级响应哪种应急方式,似乎是算无遗策。但其中有几个问题重视不够,一旦地震来临,可能很多预案都会成为摆设。
一、小型地震发生后,如果通讯没有中断,那么所有预案都可顺利实施。但大型地震会导致震区通讯中断,无论是震区内部还是震区与外界,都失去了联系。
二、政府编制被打乱,领导找不到下属,下属也找不到领导。即便当地的抗灾领导小组能够快速组建起来,也没有什么资源可用。
三、震区交通阻断,大量机动车辆停在损坏的路面上,不但影响了人员疏散,也影响了救灾速度。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无法快速到达火灾现场。而火灾现场的供水也会受损,同样因为交通困难而导致难以从邻近水源区引水。
因此,针对以上情况,我提出几点建议:
一、领导机制合理:
1、当通讯中断,政府建制打乱时,就应当由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担负起组织救灾的责任来。这一点要明确标注在应急预案当中。
2、考虑到当地政府首脑可能死亡或者重伤,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由谁来接替指挥的问题,也要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出来。
3、震区指挥权全部交由当地政府长官,灾区外指挥交由上级政府部门。当重大灾情发生时,当地行政领导要被立即授予相应处置权,可以越过各种手续调配各种人力、物力资源。坐等上级指示或者各部门协调,黄金时间很快就会过去。当然,上级政府部门可以派遣相应领导进驻当地,接管应急指挥权。
二、联络机制:
每个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除了自身建立相应的救灾预案外,还要设置专门的联络员。一旦震后通讯中断,立即由联络员进行跑步联系,使得灾区指挥中心尽可能获得更多的信息、人力、物资资源。
三、特别措施:
遇到极为严重的情况,对于震区的食品及其它物资,由政府统一进行强制征收,集中起来按人分配给灾民。灾后再对征收户进行相应赔偿。
这样一个目的是为照顾损失大的灾民,另一个是打击那些趁机囤积物资,发灾难财的人。
我的核心观点就是灾区领导机制一定要合理。例如两个火灾现场,一个消防队在其中一个火灾现场附近,但这个火灾较小,而另一个远一些的更严重,这时就不能民主讨论了,而是把决策权授予一人,让他当即立断作出决定。否则讨论下来不但浪费时间,而且不利于团结抗灾,事后大家还难免扯皮。
在灾后外界进不去震区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动员灾区民众自己救灾。但通讯中断了,政府建制也已经散乱,无法进行有效领导,因此民众无法被组织起来,也就无法从事相应救灾工作。
日本的神户大地震,以及前两个星期前的日本3.11大地震就是如此。通讯中断、交通阻断、政府建制打乱。结果许多人逃出后都赶紧去避难,顾不得抢救陌生人,这也就大大增加了伤亡。
附:还有许多人认为应当发展直升机事业,一旦出现灾情,直升机一个小时赶到,并且把指挥中心、通讯中心放到直升机上,不但能立即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还能运送大量人员、物资。
对于这一点,我也同意,但发展直升机事业总要有个过程,当前还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重要。
管窥之见,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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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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