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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冰聊专利:不谈上层设计的专利质量是耍流氓
6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国内领先的大牌专利代理所里做专利代理人的时候,某国内大型机械企业是我的客户,该企业每年专利申请量500+,每年在我就职的专利代理所的代理量200+,我前后完成该企业的专利数量100+,以上是背景。
某日我收到公司流程派发的一个专利案件,仔细读来跟曾经代理的某案件内容一致,看发明人、发明名称、欲保护的主体等内容却完全不一样。经过电话沟通后发现以下事实:
A、B分别是某公司的两个不同部门的设计人员,公司实现项目管理制,需要完成某项目时,从不同部门抽调不同专业背景的设计人员,共同形成项目组。项目完成后,项目组解散,设计人员回归原部门。
A和B都有专利申请任务,于是分别从自己专业的角度,对同一产品以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语言分别写了两份技术交底书,在我所在的专利代理公司立了两个案子。巧合的是,这两个案子都由我处理,让我有机会发现这样的事故。这两个案子都申请实用新型,结合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实质审查这一制度,这两件专利申请只要顺利提交,必然会顺利授权,该企业会在同一技术上用两个名称拿到两个实用新型专利权。
该公司每年会制订专利申请计划,并将此计划层层分配给各子公司、各部门,最后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并将专利申请完成数量与员工绩效、部门绩效等挂钩。因此,各部门为完成工作任务,都会尽量在自己已经完成的项目中寻找可以保护的技术因素,并尽可能形成专利。
这本是一项执行效率较高的专利战略,在这样的专利战略下,该公司的专利申请数量年年攀升,公司负责专利的同事也因为倍受领导赏识,获得各项荣誉。然而我却发现相同的技术报了两件专利,而企业的主管部门完全不知情。这只是一个个例,该公司有多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我所在的公司负责相关领域专利撰写的人有十几个。不管在代理机构选择和代理人选择的哪个环节出现偏差,这个问题都不会被发现。可预见的是,实质相同的产品和技术,以不同的产品名称,申请不同的专利,肯定不止这一个。有多少是重复申请的,需要额外支付多少代理费、申请费,谁也不知道。
面对这样的问题,促成的原因是:专利申请前没有做好上层设计。
所谓上层设计,就是在专利申请前,将需要保护的产品或技术做好梳理,同时梳理的还有具体的创新点及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特点、哪几个创新点最重要、哪些与核心产品有关等等,提前规划出哪一个创新点选择哪种或哪几种专利类型保护,哪几个创新点可以组合保护?最终设计出一套完整的专利保护方案,企业依据此保护方案,逐步落实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
上述的企业显然没有做这部分工作,尚处于粗放管理模式,殊不知此过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企业的资源浪费。随着专利数量的增多,后期还伴随着大量的专利年费,这也会成为各企业慢慢增大的负担,使一些专利成为企业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从“专利大国”到“专利强国”,我国尚有一段路要走,单件专利的质量很重要,但是,仅仅单件专利质量好,可能并不能解决产品或技术保护质量好这一问题,需要专利申请前的“上层设计”。
【本文于2016年3月21日在中国科学报第七版-观点刊发】
华冰,专利执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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