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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副主任龚清概 绰号龚十亿 曾申报上亿财产
这个时间有点巧,未免有些小伙伴调侃:对岸选战情势不好,国台办官员落马了。
原标题:龚清概落马,那个水手掌不住舵了
今天(1月19日)晚饭时间,手机突然跳出来的推送消息,让政知圈吃不下饭: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1-20/doc-ifxnrahr8568702.shtml
“老婆定居国外了,儿女出国留学了,财产基本转移了,随时准备跳船了。”这是小伙伴对“裸官”的印象。可如今,好日子也到头了。
近日,广发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受贿案的细节披露,立刻让小伙伴们惊呆。因为李可谓资深“裸官”,其妻女早在1997年就移民澳大利亚,距今已有近20年。“裸官”身份降低了他对党纪国法的忌惮,也助长了他对金钱的欲望,其累计收受贿赂超过5000万元。
李若虹
大家可能会问,身居如此要职之人,为何就能踏踏实实当了20年“裸官”呢?原来,“裸官”的问题虽由来已久,可有关“裸”的情形,过去并没有特别明晰、精准的界定。十八大以来,中央首先定下制度,让查办“裸官”有章可循。其中最明确的规定,就是2014年1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等于是给“裸官”划定了范围。
1个月后,中组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令“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对已经在这些岗位任职的“裸官”,由组织部门出面与其谈话,要么其妻儿放弃移居、回国生活,要么调离岗位,没有中间选项!
然而,“裸官”们为了逃避监督,可谓花样迭出。据《新京报》报道,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的妻子和儿子早已入籍香港。但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来个“裸而不移”,一直留在国内生活、工作。广州市前副市长曹鉴燎一家,也耍了同样的伎俩,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龚清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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