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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时上下班时间点
7-9点之间按半个小时为间隔,共有7:00、7:30、8:00、8:30、9:00。9:00之后算迟到
2.每天出勤时间须满8个小时,未满8个小时按一下规定处理:
7.5小时=<出勤时间<8小时 出现两次按半天事假;
3.5小时=<出勤时间<7.5小时 出现一次按半天事假;
出勤时间<3.5小时 出现一次按一天事假。
3.公事外出,若上午外出开会,下午正常上班,必须以5点以后作为下班时间点
4.关于请假,批准权限在人事部门的(不包括病假),需有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可后补)
5.丢卡、忘记刷卡、刷卡无反应等情况,必须及时到人事部门(信息所到刘晓冬处)登记,不登记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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