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大森定律”。1894年,日本科学家大森房吉在论文中提出:主震发生后,时间越久,余震发生频率越低。
其次是“贝特定律”。它指出,主震震级与最大的余震震级之差是一个几乎不变的数值,在1.1级至1.2级之间。
第三是“古滕贝格-里希特定律”。它指出,在一个给定的时间段内,主震震级和余震发生次数存在关联性。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4/14/c_121299809_2.htm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21:0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