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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丹麦、英国、中国的科研诚信建设

已有 7077 次阅读 2010-9-15 15:00 |个人分类:学术不端|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英国, 中国, 美国, 丹麦, 科研诚信

http://www.ipp.ac.cn/www/cxwh/zthd/keyanchengxin/webinfo/2009/12/1259544669996851.htm

美国和丹麦的科研诚信
 
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着两种典型模式——美国模式和丹麦模式。美国堪称是世界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最早提出科研诚信问题、最重视科研诚信建设、最积极开展对科研诚信问题研究的国家;丹麦作为欧洲创新型国家的代表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通过独立的学术不端委员会监管科研诚信相关事务,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颇具特色,早已成为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典范。  
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  http://ori.hhs.gov/
英国发布报告称应建立科研诚信建设咨询机构
RIFWG希望,咨询机构能每年从政府获得40万英镑的资助。这一机构将不具备监管职能,但可以在科研诚信问题上提供建议,搜集数据。该机构还将以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UKRIO,目前该机构获得的资助将在今年10月份到期)的工作为基础,推动科研诚信建设。

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正式运行

该办公室鼓励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同时承诺,对所有实名举报,如不受理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凡受理者必有处理结果。已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科研不端行为。目前该办公室已开始运行,截至目前已受理13项举报。举报电话为010—58881725,有关接受举报的渠道、程序、工作规则等事宜也即将向全社会公布。

中国科研诚信网 http://www.sinori.cn/jsp/index6.jsp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09/11/225066.shtm

 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推进科研诚信法制和规范建设;

(四)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管理制度;

(五)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升科学道德素养;

(六)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遏制科研不端行为;

(七)加强组织领导,共同营造科研诚信环境。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9/237591.shtm

科研不端可能要面临终身被禁参与科技计划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9/237572-1.shtm

学术不端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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