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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吉尔的英文俱乐部

已有 4490 次阅读 2014-3-18 08:52 |个人分类:随想|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前些时候买了一本1000多页的厚书,The Last Lion,是William Manchester and PaulReid的三大卷丘吉尔传的最后一卷(前两卷题目一样,但我没见过),写1940-1965年间的丘爷,秋天的丘爷,应该是他最辉煌的时候。(40年前,Manchester还写过有名的The Glory and the Dream1932-1972年间的美国,好像有几个中译本。)

 

我喜欢丘爷,不是因为他辉煌,而是因为他的英文好。政治家多是语言的罪人——洋溢着空话和废话的报告和某些McScience,就是政治家的语言土产——丘爷例外,就更可爱了。丘爷讲究英文,最流行的大概是替Fowler做了义务广告的故事(intenseintensive,用哪个?)(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79992-359776.html),没想到这部大传还讲了丘爷的英文情结。

 

原来,丘爷做领导之前,是专业“写手”,靠文章养家——书中说他写过 a tremendous stream of books,不知有哪些——他容不得滥用英文,喜欢给人纠错,特别纠那些拿官腔来掩饰思想空虚的人(who tried to camouflage sloppy thinking with the flapdoodle ofverbose military jargon or bureaucratese)。

 

丘爷也是追求极简英文的,他说,不简洁就是懒惰——not compressing thought into a reasonable space is sheer laziness. 例如,他命令把“公共供给中心”(Communal Feeding Center)改成“不列颠食堂”(Britain Restaurants,如果在中国,丘爷说不定会叫它“粥厂”呢),  他还坚持把“Local Defense Volunteer”(地方自卫队)改为“Home Guard”(这有点儿像子弟兵了)。

 

有一次,大秘John Martin带丘爷到泰晤士河边儿溜达,形容弯弯的河流是extraordinary。丘爷立刻纠正:not ‘extraordinary’. All rivers wind. Rather, ‘remarkable’. Martin认为丘爷爱英文是为了“英语俱乐部”(the English-speaking Club)——说英文的人天下一家。丘爷的国家俱乐部不会有了,但语言俱乐部可以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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