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然翻一本英文隐喻词典,看到middle-of-the-road solution,这就是领导者们追求的“中庸之道”。不过换一个角度看,要在任意多的方向中找到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点,却是数学里的极值问题。我以前也说过,数学是通过“极端的方式”来实现“中庸”——其实这才是大自然的“中庸之道”,也就是隐藏在彩虹背后的最小作用量原理。
这样我们就有了两种生活态度。从现实来看,我们要“中庸”——或者应该说“和谐”——而不能走极端;从数学物理看,我们只有极端了才能实现和谐。
我也说过,“和谐”是可以用Laplace算子来度量的,Laplace方程就描述了一种自然的和谐状态——任意一点的值等于它那邻近的均值,即每一个人都与他的邻居们一样,多和谐呀!解析函数也许是更形象的例子,它的积分与路径无关(因为与路径无关,我们才好定义它的导数)——也就是不管什么方向,什么道路,结果都一样;如果走一圈儿,结果是零。这是另一种和谐。(如果不等于零,那就是圈子里有洞了。)
Laplace方程当然也是(可以)从极小原理导出来的,也就是说它的和谐也是通过极端来实现的。
我是一贯相信极端也走极端的,我的观点是,有了好的自然观,也就有了好的人生观。什么是好的自然观呢?就是数学法法则告诉我们的东西——当然,如果我好坏都没分清,那就只好一路错下去了。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24 10:3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