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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文《屠呦呦为何未获国内大奖、为何不是院士及中医药的未来》目的是分析屠呦呦未获国内大奖、不是院士的原因,并谈谈自己对中医药未来的看法。不少博友像在拙文中预期的一样,认为我在批评屠呦呦研究员,自动站出来维护屠呦呦及其获奖的“实至名归”。谁最应该因青蒿素研制成功获奖?本来不想谈这个问题,有些博友也认为这个问题最好让它过去吧。既然有不少博友强烈指责拙文却又不给出理由、证据,我就分析一下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屠呦呦课题组钟裕蓉提取的“青蒿素II”单体与山东魏振兴课题组和云南罗泽渊分别提取的“黄花蒿素/黄蒿素”究竟是不是同一物质对于哪个课题组的工作应该获奖具有决定性意义。我们可以分别看一看两种情况下谁最应该获诺贝尔奖。因为诺贝尔奖最多授三人,并且不授予去世的人,所以我们考虑三人、两人、一人获奖的情况及主要发现人去世与未去世的情况。
一、如果钟裕蓉提取的“青蒿素II”单体与魏振兴/罗泽渊提取的“黄花蒿素/黄蒿素”不是同一物质
治疗疟疾的新药是“黄花蒿素/黄蒿素”及其衍生物,获奖者应是“黄花蒿素/黄蒿素”发现者,即山东课题组与云南课题组(广东的李国桥因与云南课题组密切合作,可归为云南课题组)
三人获奖:
1. 魏振兴(独立选取黄花蒿,独立提取“黄花蒿素”单体,最先报告无心脏毒性的“黄花蒿素”单体临床试验)
2. 罗泽渊(最先提取“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
3. 李国桥(“黄花蒿素/黄蒿素”抗疟尤其是抗恶性疟临床试验贡献最多者)
因魏振兴已去世,罗泽渊、李国桥应获奖,周维善因青蒿素(“黄花蒿素/黄蒿素”)结构分析和青蒿素(“黄花蒿素/黄蒿素”)全合成的工作可递补作为第三位获奖者。因周维善也于三年前去世,谁应该是第三位获奖者比较难选。
两人获奖:
1. 魏振兴(独立选取黄花蒿,独立提取“黄花蒿素”单体,最先报告无心脏毒性的“黄花蒿素”单体临床试验)
2. 罗泽渊(最先提取“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
因魏振兴已去世,罗泽渊和李国桥应获奖。
一人获奖:
1. 魏振兴(独立选取黄花蒿,独立提取“黄花蒿素”单体,最先报告无心脏毒性的“黄花蒿素”单体临床试验)或罗泽渊(最先提取“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
因魏振兴已去世,罗泽渊应获奖。如果魏振兴在世,他(独立选取黄花蒿,独立提取“黄花蒿素”单体,最先报告无心脏毒性的“黄花蒿素”单体临床试验)似乎比罗泽渊(最先提取“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更应该得奖。
二、如果钟裕蓉提取的“青蒿素II”单体与魏振兴/罗泽渊提取的“黄花蒿素/黄蒿素”是同一物质
中医研究院课题组提取到青蒿素单体的工作早于山东课题组和云南课题组,获奖人应是中医研究院课题组成员。
三人获奖:
1. 余亚纲(中医研究院课题组中最先注意到葛洪《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二升,捣汁服”,最先准备青蒿乙醇提取物,鼠疟抑制率可达60-80%)。
2. 钟裕蓉(最先提取“青蒿素II”单体)
3. 屠呦呦(在余亚纲和顾国明工作的基础上,发现青蒿乙醚提取物鼠疟抑制率可达100%)或顾国明(与余亚纲一起最先准备青蒿乙醇提取物,鼠疟抑制率可达60-80%)。
在屠呦呦和顾国明两人之间,谁应该是第三位获奖者主要看顾国明在余亚纲和顾国明的合作工作中的贡献。如果主要实验思想来自余亚纲,则屠呦呦应是第三位获奖者。如果余亚纲和顾国明贡献相仿,则顾国明应是第三位获奖者。
两人获奖:
1. 余亚纲(中医研究院课题组最先注意到葛洪《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二升,捣汁服”,最先准备青蒿乙醇提取物,鼠疟抑制率可达60-80%)。
2. 钟裕蓉(最先提取“青蒿素II”单体)
余亚纲而不是屠呦呦应获奖是因为余亚纲为原创,屠呦呦是改进,且改进的方法不是提取青蒿素所必需。原创比改进要优先获奖。如果屠呦呦改进的方法是提取青蒿素所必需的唯一方法,则屠呦呦因方法原创应是两获奖人之一。可是,让青蒿素(“黄花蒿素/黄蒿素”)临床试验大规模开展并取得成功的是罗泽渊的汽油提取法,因此,余亚纲的原创实验比屠呦呦的方法改进优先。
一人获奖:
1. 余亚纲(中医研究院课题组中最先注意到葛洪《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二升,捣汁服”,最先准备青蒿乙醇提取物,鼠疟抑制率可达60-80%)。
一人获奖应给余亚纲而不是钟裕蓉的原因是,与传统中医如李蔚普不同,余亚纲、顾国明、屠呦呦等人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寻找有效单体(属于现代医药开发),寻找青蒿中有效单体的思想不是钟裕蓉首先提出的。
三、现实世界
1. 科研主管部门认定,即使已有临床试验结果不同,钟裕蓉提取的“青蒿素II”单体与魏振兴/罗泽渊提取的“黄花蒿素/黄蒿素”是同一物质。因此,山东课题组与云南课题组成员与诺贝尔奖无缘。(补记个人观点:科研主管部门没有经过细致理化鉴定的这一认定的证据不足,“青蒿素II”的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它或者不是黄花蒿素/黄蒿素,或者不是比较纯的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即钟裕蓉有可能还没真正得到黄花蒿素/黄蒿素单体)
2. 余亚纲和顾国明的工作被埋没在“集体的贡献中”,因此与诺贝尔奖无缘。人们只知道屠呦呦阅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二升,捣汁服”受启发而用低沸点的乙醚提取青蒿有效成分,领导中医研究院课题组集体最先提取了青蒿素单体、最先进行了临床试验。这样,屠呦呦获奖也就“实至名归”了。(补记个人观点:归功于“集体贡献”应该由具体发现人来说,即由余亚纲、顾国明和钟裕蓉来说,而不是由课题组长来说。课题组长应该让科学界同行及社会大众知道具体发现人、发明人是谁,而不要用一句“归功于集体贡献”埋没了具体发现人、发明人的原创贡献,否则有利用课题组长地位侵占具体发现人、发明人的成果之嫌。篡改文献或文献署名以突出自己的贡献更不是科学工作者可以做的事情)
四、结论
1. 机遇尤其偏爱当领导的头脑。
2. 屠呦呦非常幸运。不仅有“谋事在人”之能力,而且有“成事在天”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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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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