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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潘学峰的博文“透过京沪高铁故障看中国人的素质!”想起有关国民性差异的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清末,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很不人道。”没等皇帝回话,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这是陛下的恩赐,奴才们心甘情愿。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正如林语堂先生曾说过的:中国有一类人,本身身处社会最底层权利利益每天都在受损害,脑子里却有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第二个例子是十八个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一次,他住进了行宫,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皇帝大为扫兴。这座磨坊“有碍观瞻”。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了。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6000马克,以偿还其所欠债务。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动。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以铭记这段往事。正如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所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这两个例子提示中德国民性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什么会有如此差异?国家制度层面的影响有多大?
我想,在一个“皇权独尊”的社会,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人治社会,它所能培养和教育的人不是奴才就是暴民。身为底层的人,或者为了生存而向“主子”(臣民之对于皇权,草民之对于官场)摇头摆尾,或者无法生存“揭竿而起”(所谓“官逼民反”)以期取而代之。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平等可言,革命是打着平等的旗号反抗不平等,而一旦革命成功又以“打江山者坐江山”为由制造新的皇权和不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上人与下人、乞求与施舍的关系。
那么,怎样的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的平等关系呢?只有司法独立法制健全才能够培养公民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孵化独立人格。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如果连这一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一个社会只有实现了个人权利的具体化,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限制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因此,一个号召为了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王朝,可能就是它开始大规模侵犯人民利益的时候。
也许,国民性与文化的关系远远不像制度,例如德国后来到希特勒时代,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时候,具有深厚文化素养的德国人一下子变成了魔鬼,平等、自由、博爱等价值观抛掷九霄云外,似乎个个都成了(或被绑架成)战争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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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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