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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论中国古代早期自然哲学的几个特点

已有 72 次阅读 2024-11-16 16:43 |个人分类:读书笔记|系统分类:论文交流|文章来源:转载

资料来源:乔根锁. 论中国古代早期自然哲学的几个特点.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64-70

中国先秦时期的自然哲学,体系庞大,内容精深,几乎涉及到了当时人们思维水平所能达到的所有领域,特别是其对抽象玄远的字宙空间的哲学思考以及在研究自然奥秘和社会问题中所形成的辩证思维,达到了当时世界文明的最高水平。由春秋到战国时代所形成的以阴阳、五行、精气、道等为基本范畴的元气论哲学体系,是古代哲人聪明智慧的集中体现。先秦自然哲学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我国封建社会中期以前科学技术一直领先于世界,并在许多领域为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奠定了理论基础。固然,我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与早期自然哲学的内容结构和思维特点有一定关系,但这绝不是主要的。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社会制度,是造成科学技术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停滞和在近代落后的根本原因。如果从我国科学技术在封建社会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方面,考察中国早期自然哲学的伟大历史作用是应子以充分肯定的。

中国早期自然哲学既然是以自然现象为其哲学思考的主要对象,那么,它和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必然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如都把最精细、最流动的物质作为世界的始基或本源,试图用所能观察到的带有普遍性的具体物质来说明世界的本质。在范畴的含义上“把物质当作本来就存在着的并且自身没有形式的”[1]气、火、水、道、阴阳、原子等,把聚与散、浓厚与稀薄作为具体物质产生与消亡的方式:都在其发展中充满了辩证精神,特别强调事物运动变化的永恒和绝对,把对立统一、矛盾斗争作为事物运动变化的最终原因;它们对世界总画面的描述从整体上是正确的和深刻的,但“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有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2],而且这种联系的发现是古代人直观的结果。

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由于中国古代与古希腊处于不同的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之中因而中国早期自然哲学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无论是在表现形式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呈现出自身的特征。我们如果忽视或无视这种特征,一方面可能导致以西方哲学为唯一标准,否定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存在并取得伟大成果这一事实,从而在整体上贬低中国古代哲学的理论价值和历史作用。另一方面亦可能导致夸大中国早期自然哲学与古希腊自然哲学的共同性,否定或抹煞中国早期自然哲学的个性,人为地把先秦自然哲学和古希腊自然哲学塑造成一副面孔,用另一种形式贬低中国古代哲学,违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因此,我们必须十分重视中国早期自然哲学不同于古希腊自然哲学的特点的研究,以其达到正确评价中国古代哲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笔者认为,中国早期自然哲学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中国早期自然哲学是被包裹在社会政治伦理哲学的体系之中的,很少有独立的自然哲学家和纯粹的自然哲学体系

八卦、阴阳、五行等思想观念,是人们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概括出来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思想的萌芽。它以自然哲学的理性力量给宗教天命论以最直接最强烈的冲击,它们是古代哲学最主要的范畴和骨架,是古代辩证思维的发端,对哲学唯物主义与朴素辩证法的产生发展起了极其重大的推动作用。由阴阳五行哲学发展到后来的精气说和元气论是战国到两汉时期最主要的唯物主义自然哲学形态,其在认识自然方面发挥着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哲学功能,是当时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但是由于哲学产生的春秋时代西周宗教维新的影响仍很强烈,奴隶制宗法关系还没有彻底瓦解,从天命论中脱胎出来的哲学主流是社会政治伦理思想,而关于自然的认识则被包容在其哲学体系之中。当时尖锐激烈的阶级斗争,日趋复杂的人际关系,迫使大多数哲学家必须把注意力放在政治伦理方面,哲学的主旨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3],以求得最佳的治世之道和伦理原则。它们强调本体论、认识论和道德论的统一,以为宇宙的最高本体即是伦理道德的最高准则和最后根源,追求认知方式与道德修养的一致性。这样一来,自然哲学的内容就与社会政治伦理哲学紧紧地缠绕在一起难以独立发展。先秦早中期的家哲学几乎一开始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哲学方面,缺乏有关自然哲学的内容。早期墨家哲学尽智具有强烈的经验论特征,但其主要指导思想是“欲除天下之大害,兴天下之大利”[4],其哲学的立足点仍在于“兼爱”“尚同”。道家学派包含了大量的自然哲学内容,抽象玄远,看似虚无,其实它仍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曲折的方式反映社会现实问题。《管子·心术篇》的自然哲学内容十分丰富,它的主要特点是把阴阳五行两种学说融为一体,构成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基本范畴的理论体系,并以此为方法研究了一系列自然规律,从此阴阳五行说又进入了一个新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理论发展阶段,但纵观《管子》全书,它实质上也是一部论述政治哲学和伦理哲学的书,在这本书中,把封建伦理道德的作用已经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自然哲学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就连对大自然一贯持积极进取精神的荀子也认为道是“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道也”[5],同样把哲学局限在人伦制度之中。荀子、韩非和元气论的集大成者王充都曾以气的统一性引伸出人类社会的准则和规律来,因此,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除《墨经》《易传》和极少数哲学家如老子形成了自然哲学体系外,其它的关于自然现象的哲学认识都被包裹在政治哲学和伦理哲学的体系之中,没有独立发展的条件。

与中国哲学发端于无神论思潮,而没有形成纯粹自然哲学学术传统不同(中国古代无神论思潮包括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现象的哲学思考和对社会伦理问题的理性认识两个方面,而后者成为古代哲学的主流),古希腊哲学首先发端于对大自然奥秘的惊奇和思考,从米利都学派开始就以自然哲学的面目出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一直得到了独立的发展。后来,虽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其它学派相继登上哲学舞台,但并未中断自然哲学的学术传统,相反,它们使古希腊的原子论更加完善,更加富于逻辑气味和科学理性。即使是在各种宗教神秘主义与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希腊自然哲学停止发展的时期,在自然哲学中形成的逻辑思维和科学理性的文化传统一直在发挥着作用,并且对西方近代哲学与科学发生了重大影响,这是中国自然哲学与古希腊哲学在表现形式上显示出的重大不同。

2.与古希腊自然哲学较彻底的无神论倾向相比,中国早期自然哲学从未与神秘主义彻底决裂,经常表现出与其亦即亦离的状况

古希腊的自然哲学一开始就是以多神宗教的对立面出现的,除毕达哥拉斯具有一些宗教色彩外,到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的哲学,已经成为了较为彻底的无神论哲学,它们思维的“逻各斯”是清晰的富于理性和逻辑的,没有丝毫的神秘主义的成份。在原子论的最后完成者那里,把一切都看成是原子运动的结果。至于原子的特性本质、结构规律、运动轨迹、原子运动的必然与偶然,他们都作了详尽的论述,没有任何的模糊神秘之处。正是这一点,与中国的自然哲学有显著区别。

中国早期自然哲学源于巫史文化,西周的宗教维新强化了宗教的社会化功能,使宗教神秘主义更加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时的科学思想只有借助于神学的力量才能传播自己的精神,为人们对自然、社会的理性思考在宗教中萌发创造了条件如当时包含岩五行思想的《洪范九畴》,就是以宗教的形式出现的,充满了神秘主义的气息。《易经》是占卜的经验总结,源于天命论,因而带着浓厚宗教的气息。伯阳父提出地震是“阴阳失序"造成的这一创见,在中国自然哲学的起源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但他的思想在总的方面是用自然现象的异常来说明“周将亡矣"的天命,具有天人感应论的性质。当然,春秋前期的自然哲学思想带有神秘主义特点,是其冲决神学罗网前自身力量软弱的必然反映。从总的趋势上看,它正在从宗教中脱胎出来,虽然这种脱胎的过程很长,并且是很不彻底的。

战国时期阴阳五行逐步合流,并且有了精气等哲学范畴,自然哲学趋于成熟。但此时一些哲学流派将自然哲学概念运用到社会领域,以无类比附的方式解释各种社会现象,出现了一些神秘化的思想,如战国晚期邹衍把五行相胜之说与王朝更替的规律结合起来,牵强附会地创造了神秘主义的五德始终论,并且流行一时,成为正统史观,怡害社会。在哲学史上,儒家的政治伦理思想与阴阳家神秘主义相结合,在理论上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这种倾向在《管子》一书中也随处可见。汉代的《白虎通义》,以自然哲学的许多范畴为其议纬迷信作论证,把自然哲学搞得面目全非。“始推阴阳为者宗”的董仲舒构建了天人感应目的论体系,就使用了自然哲学的宇宙模式,并且把阴阳五行等概念与三纲五常比配起来而成为“天次之序”,以“天不变道亦不变”论证封建制度的永恒性。在的哲学体系中所涉及的自然知识都是为了比喻和说明社会政治问题与伦理问题,真正的自然知识是被认定为“非圣人所欲说”而受摈弃的。汉代医书《黄帝内经》是我国古代医学科学的伟大著作,王充完成了元气自然论哲学,代表了先秦以来唯物主义的最高水平。但这两个理论体系在对气的论述中,神秘主义的因素始终没有被排除干净,例如王充还把人的生死寿天看成是出生时偶然禀气的薄厚多少所决定的,并未超出宿命论的老套。因此可以说,神秘主义的东西在中国早期自然哲学中总是时隐时现,若即若离。当然,这种现象与中国自然哲学所使用的范畴也有关系。中国早期自然哲学的范畴都是从经验直观中得来的,没有经过复杂的逻辑改造,也未经过反复的实验证明,因而概念本身是整体性的模糊而不确定的如果在哲学理论上一旦超出经验直观可以把握的界限,就随时都可能与神秘主义相联系另外,中国哲学历来只重视范畴功能研究而不重视其结构研究,重视定性研究而疏于定量研究,概念本身的外廷内涵界定不明确或没有详细界定,受认识者主观情感影响较大,哲学家常常用这些概念似是而非地解释一切现象,往往会与宗教结合而走向神秘。这在古代哲学、科学中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这一特点,在封建社会中一直延续着,并且影响着科学技术与科学理论的发展。

3.中国古代自然哲学始终与直观经验有著血肉联系,没有运用逻辑方法构造出纯概念的原理体系,其思维方式诉诸于直觉体悟

古希腊在早期阶段即伊奥尼亚时期的自然哲学,与中国早期的八卦、阴阳五行等具有许多相同的特点,这从米利都学派的哲学和爱非斯的赫拉克利特哲学与前老子哲学的日较中可以一目了然。但是后来,西方的自然哲学向原子论方向发展,中国自然哲学向元气论方向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正如李存山先生在《先秦气论与古希腊伊奥尼亚哲学》-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其最直接原因是伊奥尼亚哲学受到了埃利亚学派形式逻辑的批判。他把埃利亚学派对早期自然哲学的批判归结为对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的理解,观点有二:其一是说一是绝对连续的、不可分割,因此不可能是多。其二是说一是绝对连续的、充实的,因此不可能运动,这样一来,埃利亚学派实质上割裂了本质与现象、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并且反对事物的运动变化及事物的可分割性,从哲学上看,这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但在另一方面,它却在逻辑方面为德说克利特原子论的提出创造了理论条件,后来柏拉图的理念论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又促进了希腊本体哲学的产生。形式逻辑在构建抽象的哲学体系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严密地演示范畴间必然的推论关系,是西方本体论哲学运用时间最长的逻辑方法,按照古希腊人的思维方式,如果人之外有一种抽象的自然秩序,他们就可以用逻辑演绎的方法,重新表述出这种自然秩序。在他们的理论中自然界是一个不间断的因果链条,原因和结果具有严格的、确定的不可移义的必然联系。埃利亚学派以后的自然哲学,范畴的意义只是从范畴相互关系中得出逻辑规定,它是经验之外的东西,是与经验世界相脱离的、纯粹概念的理论体系。

与此相反,中国自然哲学没有经过像古希腊埃利亚学派那样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的改造,因而才在思维方式上显现出自己的固有特征,中国自然哲学的范畴来自于人们的直观和经验,不存在于经验之外或与现实割裂的独立的抽象理论。例如,当老子把自然哲学的范畴抽象为道的时候,这一抽象并未超出经验直观的范围。老子的自然哲学体系,没有割裂本质与现象、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是把它们看成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因而老子哲学虽然抽象,但仍然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没有形成一个像西方本体论哲学那样的独立的超验领域。虽然老子的道具有“夷”“希”“微的特点,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虚无玄远,意义深奥,但仍可凭借经验直观把握它。老子说:“有无相生”[6]。有与无是互相依赖和斗争的两个方面,从有可感知无的存在,同样,由无则可反证有的存在,二者互为条件,相互彰显。另外,从无的作用也可以感知无的存在,如老子说:“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7],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庄子曾经认为道在蝼蚁中,在稗里,在瓦甓里,在屎溺里,就是说任何具体事物中都包含者道,通过对具体事物的直觉体悟,就可以深入具体事物而掌握道。孔子曾说:“朝闻道,夕死可矣”[8]都是具体的天道、人道、以及各种事物的道。这种思想为以后的道不离器、理气相依的观点开了思想之源。

中国自然哲学把天地万物看成一个统一的运动过程,道则贯穿于这个过程的始终,它是形而上的,既包容在现象之中,又隐失于现象之后,因此不能用感官去把握它。那么如何才能证明道的存在呢?日本现代物理学家、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汤川秀树认为,“中国人和日本人所擅长的并以他们的擅长而自豪的,就在于直觉领域”[9],这是符合事实的结论。中国古人认为道是宇宙的本质和规律,要从自己所从事的实际事情中用直觉去体验它。人们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或每一个活动的一个方面,都是体察道的途径。但是,因为道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必须排除具体现象的干扰和具体知识的干扰,保持“虚查而静”的大清明状态,通过直觉去整体把握。要象疱丁解牛那样,在熟练实践之后不以目接而以神遇,这就可以摆脱经验和现象的局限,达到豁然贯通的境界。在直觉把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和类比等方法去研究新事物、新现象,从而形成一种创造性思维。这种创造性思维方式,对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而且,对现代科学技术也具有很强的启迪作用这种思维方式与西方的认识论是绝然有别的。

中国古代的自然哲学没有从逻辑规定性方面分析概念、范畴和建立理论体系的习惯中国古代曾经也有名家学派和墨辩中的形式逻辑思想,其中墨辩中的逻辑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相比毫不逊色。但由于中国前期自然哲学源于经验直观,也没有象西方哲学那样割裂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划分出一个独立的概念领域,所以,即使有这样的逻辑思想也不可能被运用到范畴的推演和体系的建立方面。或者说,逻辑思想受到直觉经验的制约,从而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中国自然哲学只遵循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而不遵循人为的逻辑规则去推论那些远离现实的概念,所以中国自然哲学到荀子时代就基本上用辩证逻辑代替了形式逻辑,创立了辩证逻辑的理论体系。既然中国自然哲学所使用的概念不是逻辑规定的概念,那么它的证明过程也不是靠概念的演绎推动的。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0],不能经过推论而得到证明。还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1,这是自然界发展的真实逻辑,是直接对于万物生化过程的描述,并不是根据概念推论出来的必然判断。中国的自然哲学包含着强烈的实用理性精神,非常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为现实服务。这样,抽象的范畴,与实际无关的理论体系,都不可能建立起来。这就造成了中国自然哲学不能以自己的逻辑独立发展,而极大地受制于社会政治的变迁和社会实践的直接需要,这既是它的长处,也是它的缺陷。这种自然哲学,对古代科技的影响表现在古代实用技术科学非常发达,取得了辉煌成就,而理论科学则相对不发达,科学理性比较欠缺。

4.中国古代早期自然哲学和古希腊自然哲学一样,充满了“天然纯朴”的辩证法思想,但中国古代在辩证思维方面和辩证逻辑方面有长足的发展

无论是古希腊的自然哲学,还是中国古代早期自然哲学,都是天然的辩证论者。在他们探求世界始基和本源的过程中,天才地发现了几乎所有的辩证法思想萌芽,他们都认为世界是“一切皆流,无物常住”[12],是永远运动和变化的。中西早期自然哲学一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性质和方面构成的,对立统一,相反相成是宇宙的普遍现象,而矛盾的斗争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他们发现对立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事物发展到极端就要向相反方面转化,“反者道之动”[13]就是对这一辩证思想的绝妙说明。早期的自然哲学还共同发现了宇宙中存在着运动变化的根本规律和具体规律,中国自然哲学用“道”作了概括,而古希腊哲学则用“逻各斯”作了表述。由于受时代及思维水平的限制,这些辩证法思想具有朴素性、自发性和猜测性,还以天然纯朴的形式出现,但在人类认识发展史上无凝具有重大的意义。除了这些共同点之外,中国早期自然哲学在辩证思维方面有着自己的独创性和理论特色。首先,早期自然哲学的观点体现着整体和系统的思想,并且把它转化为一种思维模式。天人合一的有机宇宙观是古代自然哲学的主要特征之一,认为天道人道,自然和人事是完全合一的,现实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和整体,所谓“万物一体,大化流行”就是说自然界的各种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界是同一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和谐,从而把人体生命活动和自然万物都纳入一个有机的整体结构--阴阳五行与元气论学说之中。在这个系统中,道既是自然的法则,也是社会的法则,是宇宙中一切都应该遵循的。因此,在认识社会时不能脱离自然在认识自然时不能脱离社会,如果能在认识论上要求人们用整体性观念去描述世界,在认识上达到天人合一程度,那就是得到了最完美的知识。这种哲学认识的主体与客体是互相包容不可分割的,是一个无法区分的整体,这在《易经》、老庄哲学、儒家哲学、阴阳家哲学和汉代董仲舒、《淮南子》的体系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老子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和一切法则,都应和自然是一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世界是混一的整体。子说:“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14],“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15]。这一思想与老子是一致的,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说道家主要是站在自然的立场上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话,那么家则是站在人的主体性方面强调人与自然规律的一致性,并且认为人的道德本性与天道是完全合一的。孟子的尽心,知性而知天的观点就表达了这一思想。而董仲舒甚至认为人就是天的副本,人从生理到心理,以及社会制度、道德品质都源于天。在天人合一有机宇宙观的影响下,整体直观思维成为自然哲学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自然哲学认为,事物之间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是通过元气、精气、阴阳、五行、八卦等作为中介而联系起来的,人们对任何特殊现象的认识,都必须首先放在与别的事物的联系中进行考察,否则,就不可能发现具体事物的规律和本质。这种辩证思维方法,非常有利于把握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联系以及从总体上认识世界的本质。阴阳、五行、八卦,道、元气作为把握事物整体的范畴体系,其特点还在于它们是一种从直观上把握整体的思维模式,同时又是长期以来从哲学和艺术角度等把握宇宙、社会人生等整体直观的模式。“一阴一阳之谓道”[16]这个著名命题,它的重要含义就是整体系统性。老子以道为本源的宇宙模式,周易的阴阳合一宇宙模式,董仲舒的天人一体宇宙模式,都以阴阳五行说为基础。所以,阴阳、五行、精气、元气等范畴一直是中国人从整体上把握宇宙、社会和人生的一种基本思维模式。

整体性思维模式,使我国早期哲学在对逻辑的研究中,比较偏重于辩证逻辑,而忽视了形式逻辑的研究与运用。李约瑟博士在《中国科技史》中说:“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则发展了有机宇宙哲学”[17]。由于中国自然哲学的特点,曾经对形式逻辑进行深入研究的墨经哲学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而况的辩证逻辑则从理论上总结了辩证思维的规则,这是希腊哲学所不具备的。形式逻辑是在语言和思维的抽象领域中进行的,而辩证逻辑则从经验直观和抽象领域的结合里进行,这正是中国自然哲学的特点所决定的。

荀子的逻辑思想是从正名开始的,他认为要做到正确的思想交流,必须制名以指实他不仅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问题,而且直接进入了认识论领域。正名的根据是什么呢?是“缘天官”,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人们大致可以对同类事物得到相同的感觉和认识,所以才能在概念上取得共识。关于正名的原则,荀子认为是“俗定约成”“稽实定数”,即通过考察人们在相互交往沟通思想中自然形成的思维内容和形式来确定概念的意义,通过考核事物的实际数量和质量来确定名称的多寡。总之,名必须符合实。荀子认为思维逻辑形式正确与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概念必须与实际事物的质、量相一致。概念不但要反映事物的相互区别,而且要反映事物的相互联系。

荀子认为概念是从客观事物的各方面的联系中概括出它的本质联系,即“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18]。判断则是运用众多名词概念来表达一个意见,此即是“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19]。推理则是运用判断对某个或某类事物作出正确的分析和结论,即“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20]。对于逻辑推理,荀子说:“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21],“观往事,以自戒,治乱是非亦可识”,这即是考核过去的经验,从个别到一般,从总结具体经验到合乎规律性的认识。荀子认为科学的分类对于演绎推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抓住了类就抓住了事物最本质的属性,也就抓住了事物遵循的共同规律。“奇物怪变,所未尝闻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22],荀子的逻辑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研究思维,它既从思维的实际发展过程来考察思维,又揭示每一思维形式的辩证内容以及诸思维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它承认事物的同一性,但这种同一性只存在于差异和对立之中,它注意到了事物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从事物的发展,自己的运动变化来观察事物。

荀子对辩证逻辑的研究,代表了先秦自然哲学辩证思维的最高水平,它不仅是对整个先秦时期思维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而且还极其有力地指导了我国封建社会人们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连爱因斯坦都感到奇怪的是,中国在形式逻辑不发达的情况下,西方人能发现的科学技术,中国人都办到了,西方人没有发明创造出来的,中国人也办到了,而且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国科技领先于世界。这些成就,从一定意义上说,应归功于中国人的思维遵循了辩证逻辑的法则,归功于辩证思维的高超智慧对古代科学技术的准确把握。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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