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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的定义
泰勒关于文化的定义中,把知识看成是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看看知识的定义,就知道它的内涵也非常模糊,外延也十分庞杂,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现在通常定义为:知识是符合文明方向的,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总和。这几乎与文化的定义差别不大,也是包罗万象的。还有一种说法: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它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可见,知识是人类从各个途径中获得的经过提升总结与凝练的系统的认识。但是,与文化稍有区别的是,它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于实用性,以能否让人类创造新物质,得到力量和权力等等为考量。
关于知识,最早的一个定义来自于柏拉图的《泰阿泰德篇》。他认为,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是被人们相信的。这简直就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分标准。事实上,柏拉图那个时代根本就无法实现,或者是他以为应该如何如何,实际上并非如此。
英国著名史学家彼得·伯克曾在论述中半戏谑地提出,知识是:“近代早期欧洲所谓的知识革命——文艺复兴、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仅仅是某些大众或实用知识的表面化,及由学术结构确立起它们作为知识的正当性而已”。亦或因出于史料阐述的便利,伯克使用了一种比较宽泛和表浅的“知识”定义:“本书为方便起见,用‘信息’一词来特指相对‘原始的’、特殊的和实际的,以‘知识’表示通过深思‘熟虑的’、处理过的或系统化的(解释)”。
在中国,关于知识这个词的来源,《词源》中有详细的介绍:
“知识”的“知”,字从矢从口,矢亦声。“矢”指“射箭”,“口”指“说话”。“矢”与“口”联合起来表示“说话像射箭,说对话像箭中靶心”。本义:说的很准(一语中的)。“不知”或“未知”就是指话没有说准,就好像射箭没有击中靶心。
“知识”的“识”,繁体写作“識”字从言从戠,戠亦声。“戠”字从音从戈,《说文》称此字的字义已因师承中断而阙如,其实我们如今还是可以了解其本义的。“戠”字从音从戈,本指古代军队的方阵操练。“音”指教官口令声(包括号令军阵进退的鼓声、军人喊杀声),“戈”指参加操演军人的武器。随着教官指令,军阵会出现整体前进或后退、左移或右移、横排队列依次前进、一起向左挥戈、一起向右挥戈等整齐划一的团体动作,在检阅台上往下看军阵操练,就好像我们在体育场看台上观看团体操表演,会看到参演人员整齐划一的动作所形成的各种图形。 因此,“戠”字本义就是“规则图形及其变换”。凡从“戠”之字皆此义。因此,“識”的本义是用语言描述图案的形状和细节;引申义为区别、辨别。
明代焦竑《焦氏笔乘·读孟子》:“孩提之童,则知识生,混沌凿矣。”他将知识指作辨识事物的能力。
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说:“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可见,他已经接受了西方的概念,知识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的成果或结晶,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
(三)知识的类型
知识有多少类型?古今很多学问家都在探讨这个问题。有采用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七分法的,陈洪澜教授综述了知识分类的十大方式[陈洪澜. 论知识分类的十大方式科学学研究. 科学学研究,2007,25(1):26-31],笔者稍作修改如下:
1. 按照知识的效用分类
他认为,知识起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其原始分类实质上就与知识的起源密切相关:几何学发源于土地测量和勘定;力学产生于建筑和军事技术中提出的问题;生物学起因于人的建康和家畜饲养问题;化学肇始于冶金和印染工业提出的问题;经济学发端于家政和政治管理问题,等等。
我国有记载的知识分类,来自于上古文献《尚书·洪范》。其中的“九畴”就是按知识的用途将其划分为天文、地理、农事、国政、人伦日用等部类的早期方式;殷周时代,我国已出现了礼、乐、射、书、御、数的六艺分类法;孔子讲学时分为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的授徒方式,并把六艺作为基本内容实施普遍教育。
在当代,这种以知识效用为核心的知识分类方法,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知识经济社会理论。奥地利出生的美籍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卢普根据知识的实用价值把知识分为五类:实用知识、学术知识、闲谈与消遣知识、精神知识、不需要的知识。受知识经济发展的影响,近年来企业界纷纷开始了知识管理活动。为了突出知识的实际效用和价值,管理者也常常把知识分为五类: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内部知识和外部知识、个人知识和组织知识、实体知识和过程知识、核心知识和非核心知识。
2. 按照研究对象分类
德国哲学家威廉·狄尔泰在《人类研究导论》中,明确地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范畴区分开来。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主张使用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两个概念,前者是“规律科学”,后者是“事件科学”,前者是制定法则,讲的是永远如此的知识,后者是描述特征的,讲的是一度如此的知识。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把历史科学称之为文化科学,用自然与文化相对的新概念取而代之。
3. 按照知识属性分类
柏拉图认为,知识是人心灵的产物,他以人的心灵为基础,把知识分为4种状态:理性、理智、信念和表象,前两者是“本质的理性的认识”,后两者是“关于派生的易逝的东西的意见”。亚里士多德从人类的实践活动出发把知识分为理论之学、实用之学和创造之学三大类。理论之学是纯粹理性,包括数学、几何、代数、逻辑、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实用之学是关于人类行动的学问,包括伦理学、政治学等;创造之学是关于创作、艺术、演讲等学问。罗素分为直接经验、间接经验、内省经验三个方面。在现代教育中,人们把知识分为四类:事实性的、概念性的、程序性的和元认知性的知识。
4. 按照知识形态分类
把知识划分为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两种形态的代表人物是奥裔英籍哲学家波普尔。匈裔英籍哲学家波兰尼于20世纪中期,把人类的知识分为显性知识(言传知识)和隐性知识(意会知识)两种:前者是指可用书面文字、图表或数学公式表达出来的知识;后者是指不能用语言文字所阐述的知识。所谓隐性知识,一个很著名的例子就是:“我们能在成千上万张脸中认出某一个人的脸。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却说不出我们是怎样认出这张脸的。”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发表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以波兰尼的分类为基础,把人类知识分为四大类:关于事实和现实的知识、关于自然规律和原理方面的知识、关于技能和诀窍方面的知识、关于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前两类为可编码的显性知识,后两类为不能明言的意会知识。
5. 按照知识品质分类
20世纪90年代,美国依利诺斯大学的斯皮罗(Rand J.Sprio)等人提出了令人注目的认知弹性理论,其中将知识划分为良构领域的知识和非良构领域的知识。所谓良构领域的知识,是指有关某一主题的事实、概念、规则和原理。它们是以一定的层次结构组织在一起,即有良好的组织,教师只要讲清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学生就不难掌握了。非良构领域的知识则是将良构领域的知识应用于具体问题情景中时产生的知识,即有关概念应用的知识。非良构领域的知识具有以下两大特性:(1)概念的复杂性,知识应用的每一个实例,都同时涉及到许多概念,这些概念都有其自身的复杂性,而且,这些概念存在着相互作用与影响。(2)实例的不规则性,每个实例所涉及概念的数量和种类不同,而且,这些概念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作用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6. 按照思维特征分类
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把知识分为三大类型: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判断能力。与三大类型相应的是历史学和语言学、文学和艺术、自然科学和哲学。他又从这三大知识部类的基础上划分出详细的分支。法国数学家哲学家达兰贝尔调整了培根的三分法,把想象能力放在理性判断力之后,使知识的顺序改变为历史、哲学(科学)和艺术三大类。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知识体系,从绝对精神的演化出发,经过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与此相应出现的学科是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其中,自然阶段又分为机械性阶段、物理性阶段和有机性阶段,出现的相应学科是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植物学、动物学等等。在精神阶段,则由主观精神阶段到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阶段,出现的学科是人类学、心理学、精神现象学、国家学说、艺术与宗教等。
7. 按照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分类
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把所见到的现象分成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理现象。按照各类研究对象的复杂化程度,从简单到复杂,把有关它们的知识排列成一个分支系统: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理学等。他第一个提出了社会科学概念,希望研究社会的科学也应该像自然科学那样,成为发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实证方法的创始人、法国哲学家孔德,按照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划分与联系来排列知识的次序: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生物学)和社会学等。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马克斯·舍勒,将知识类型分为三种:拯救的知识、形而上学知识、实证科学知识。他以此说明人追求知识的内驱力和各种情感。
8. 按照知识研究方法分类
我国古代墨家学派把知识的来源归纳为三种:由传授得到的知识称为“闻知”;由实践的经历和感受得到的知识称为“亲知”;由已知推论未知称为“不瘴”。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国际上把是否使用数学方法用来判断学科的成熟程度,凡使用数学方法进行研究的学科可称为成熟的学科,反之则称为不成熟的学科,或称为“准学科”与“准科学”。根据逻辑判断,把知识划分为抽象的学科(数学和逻辑)、具体的学科(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学科(力学、物理学)。利用历史学研究方法进行个案研究和描述方法区分的学科有历史学、文学、考古学、文物学、古生物学、动植物形态学等。根据是否采用实验方法把知识划分为实验学科和非实验学科等。
9. 按照知识的内在联系分类
柏拉图把知识体系分成辩证法、物理学说和伦理学说三种。亚里士多德将自然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和创造哲学三种。现代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三角形分类法也有几种:以前苏联凯德洛夫提出的三角形分类法影响最大。他把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分居三角,心理学居三角形之中,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
10. 按照学科发展趋势分类
20世纪80年代初期,钱学森教授先把现代科学分为六大知识体系,4年之后又将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分为九大体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系统科学、思维科学、人体科学、文艺理论、军事科学和行为科学,而哲学既是这些知识部类的认识基础,也是贯穿于它们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知识的构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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