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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自然崇拜?即以人格化的或神圣化的自然物和自然力等为崇拜对象的一种自然宗教的基本表现形态。
崇拜范围包括天、地、日、月、星、山、石、海、湖、河、水、火、风、雨、雷、雪、云、虹等天体万物及自然变迁现象。原始人认为这些自然存在现象表现出生命、意志、情感、灵性和奇特能力,会对人的生存及命运产生各种影响,因此对之敬拜和求告,希望获其消灾降福和佑护。自然崇拜与人的社会存在有着密切关系,人类原始部落群体因其生活环境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自然崇拜对象及活动形式,一般都崇拜对本部落及其生存地区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影响最大或危害最大的自然物和自然力,并且具有近山者拜山、靠水者敬水等地域及气候特色,反映出人们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丰产富足的实际需要。原始自然崇拜,后因对其崇拜对象的神灵化而发展出更为抽象的自然神崇拜,形成天体之神、万物之神、四季之神、气象之神等千姿百态、各种各样的自然神灵观念和与之相关的众多祭拜活动。这种具有原生型特点的宗教崇拜形式自远古社会延续下来,成为流传至今的宗教信仰之一。
所谓自然崇拜,就是对自然神的崇拜,它包括了天体、自然力和自然物三个方面,如日月星辰,山川石木,鸟兽鱼虫,风雨雷电等等,这是人类依赖于自然的一种表现。 在原始社会,自然现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能够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自然变化,被看成了有人性的、有意志的实体,从而激起人类对自然的崇拜。 人类社会早期,由于定居生活尚未稳固,为生存所迫,人们不得不随着 自然环境的变化而迁徙。虽然环境改变了,但有些自然现象,如日月星辰却始终伴随着他们,这种现象是影响人们生活的自然条件。一般说来,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现象和季节的更换以及与自身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庆祝活动。这就是说,最古老的崇拜对象是自然力,是那些经常与人类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的自然现象;这些自然现象都具备有神的力量,因此,自然物便成了自然崇拜的主要对象。 中国古代居民居住分散,民族众多,所崇拜的自然物也很多,而且与居住的环境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居住在沿海地区的居民,多崇拜海神;居住在河流两岸的多崇拜河神;居住在林木山间的又多崇拜山神和树神。
原始人思维中灵魂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观念,也明确的反映在中国古代的祭祀制度上。《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地。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埋少牢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 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一书中,曾说过下面一段话:对于自然的依赖感,再加上那种把自然看成一个任意作为的、有人格的实体的想法,就是献祭这一自然宗教的基本行为的基础。人类生活在大自然环境中,大自然千姿百态,变化无穷,这些现象为原始人的感觉器官和心理所不能承受,这种超人的力量震撼着原始先民的心灵,从而便产生出了强烈的而又普遍的恐惧心理。这就是自然崇拜所产生的原因。
在原始人的眼里,强大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具有至高无上的灵性, 这种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类的命运,改变人们的生活。因此在不能征服和认识它们的时候,只有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这种对自然力的崇拜,直接表现为对自然物本身的崇拜。原始人类通常把自然力拟人化,赋予自然力以形体,就像雨有雨师,风有风伯,雷有雷公,云有云神一样。实际上,自然崇拜是原始人的一种自发宗教,而这种宗教又没有固定的形式,因为当时人类只凭着极不发达的思维观念和微妙的实践经 验,去观察周围庞大的、神秘的世界,又因为自然界是人为生存和依赖的基础,所以对于凡是不可理解的自然现象,人们都会将其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
费尔巴哈在论述宗教的本质时曾说,“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而这种依赖感的对象,亦即人所依靠,并且人也为自己感觉到依赖的那个东西,本来不是别的东西,就是自然。自然是宗教最初最原始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历史所充分证明的”。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原始生产力的低下,大自然一方面给赖以生存的人类提供一切物质资料和条件,另一方面又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自然崇拜就是这一矛盾冲突的产物。
二、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拜。把自然物和自然力视作具有生命、意志和伟大能力的对象而加以崇拜,是最原始的宗教形式。当时人们尚未形成明确的超自然体的观念,但已开始具有将自然物和自然力超自然化的倾向。 它包括天体、自然力和自然物三个方面。如日月星辰、山川石木、鸟兽鱼虫、风雨雷电等等。这是原始社会中,人们将自然现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变化,看成了人性的、有主意的实体,从而激起人们对它们的崇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大自然一方面给予人类生存提供了物质资料与条件,另一方面又常常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在人们既不认识,更不能改造自然力的时候,就把它们拟人化,认为它们具有灵性,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他们甚至赋予自然力以形体,出现了雨师、风伯、雷公、云君等自然神。他们面对庞大而复杂的世界,对于一切不可理解的自然现象,都把它们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其中对自然力的崇拜,直接表现为对自然物体本身的崇拜。
(一)自然崇拜的起源
自然神崇拜主要来源于远古。在原始人眼里,强大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山川木石、鸟兽虫鱼等;神秘的自然力如风雨雷电、霓虹云雾等;都具有至高无上的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的命运,改变人们的生活。因此,在人不能征服和认识它们的时候,就只好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与活动,就叫做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人们对那些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自然力的崇拜,具体包括天体崇拜、山崇拜和石崇拜、水崇拜和火崇拜、土地崇拜等等。日月星辰、风云雷电等,对原始初民来说,都是神秘莫测的;山和石的异常形状也使他们感到神秘,山中又隐藏着许多动物、植物,岩石则是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材料,这都使他们认为其中有神力存在;水和火对人类有很大用途,但水火又是无情的。洪水泛滥和熊熊火灾使原始人感到恐怖,于是向水火顶礼膜拜;大地孳生万物,养育着人类千秋万代,所以他们以大地为神,甚至连大地上生长的一切东西都被认为有神灵的力量。
以上的这些崇拜流传久远,在中国的古籍中对此也有论述。例如《左传·昭公元年》曰:“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之。”《殷契粹编·粹编考释》记载:“殷人于日之出入均有祭……盖朝夕神拜之。”《礼记·祭法》中有:“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
(二)自然崇拜的例证
1. 太阳崇拜
在以上这些形形色色的自然崇拜中,对太阳的崇拜是最突出的。把太阳作为至高权威的象征,今人把对人的最高崇拜对象称之为“红太阳”,似有此遗风。许多原始岩画,都有这方面的表现。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皇帝都要举行盛大的祭天仪式;到了农历八月十五,民众普遍地都要祭月;盖房子时,要先祭地神,才能动土;收获时,要祭谷神;出海捕鱼前,要祭海神;从史书上关于“西门豹治邺”的记载看来,在战国时期还存在以活人祭河神的风俗;电影《红高粱》表明,在20世纪前期,人们酿酒还要祭酒神。这样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
2. 月亮崇拜
从现代的少数民族来看,这种信仰状况更为突出。例如,我国西南的藏族支系纳木依人和柏木依人,认为天神主管天下万事万物,每年正月初一黎明时各家要在房檐下以酒肉饭菜举行祭祀天神的仪式,祭罢将祭品抛向天空。鄂伦春人认为月亮是帮助他们夜间狩猎的神灵,每年正月十五和二月十五都要向月亮叩拜。阿昌族则将太阳神和月亮神供奉在住房围墙的墙洞里,内放一个花瓶、一只竹杯,经常烧香敬奉。贵州的一些苗族发现天上流星的坠落方向是自己所在的村落,便认为将有火灾降临,于是全村凑钱买一条狗,由巫师主持退火仪式,然后杀狗祭献。台江一带的苗族凡要开荒,必须先到地神像前烧三次香,然后才能动土。
祭祀月神最隆重的仪式是中秋。在八月中秋到来之前,家家户户的家庭主妇都忙着用糯米粉末、糖制作月糕,或用花生米、糖、麦芽糖等制成桃形的“地豆桃”或四方形的“地豆方”。这天晚上,玉兔初升,人们便在庭院中摆放供桌,农村人还会到田里取来两根甘蔗,在供桌上搭成一个拱门。祭月一般由家庭主妇主祭,男人不祭月。因为男人属阳,月属阴,阳不祭阴,怕产生冲撞。妇女们祭月,先焚香祈告,并拿两片由竹头或木头制成的杯茭,摔到地上。如果两片都成反面,便是“笑杯”;如果两面都成正面,则是“稳杯”,都不吉;如果一正一反,则为“圣杯”,是吉兆,预示着祈告内容可以实现。小孩们总是喜欢将书包、崭新的课本及作业本、铅笔放在供桌上,以祈求读书聪明。
3. 风雨雷电崇拜
风雨雷电诸神的崇拜,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人们对风雨雷电等等自然现象感到不可理解,认为冥冥中必有神祗主宰着这一切。特别是雷电,当烨烨闪电划破长空、隆隆雷声震撼大地之际,即使现在的人也不由胆颤心惊,更何况是古人。当人们看到:随着霹雳一声巨响,即使是参天的古树也被劈成两半,即使是坚固的屋宇也要坍倒,即使是葱郁森林也会燃起熊熊大火……所以,人们对雷电的“神力”感到不可测量。现在的潮汕人,仍然把雷电看成一个神秘的神祗,并尊称为雷公。人们认为,雷公专司人间善恶,如果作恶多端者,必遭雷公惩罚。
4. 土地崇拜
土地崇拜来源于远古时代,土地生长五谷,万民赖以生存。因此,人们对土地感恩戴德,“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蔡邕《独断》)在过去,土地神称为社神。社者,五土之总神。祭土地之俗,潮汕人一直沿袭。据《澄海县志》嘉庆本载:在社日,县官率所属官吏具备鼓乐到东门城郊,迎接土牛。到立春日,县官鞭碎土牛,名叫“鞭春”。人民争拾土牛碎片回来放在床上,说是可以压邪。这里所载的,是人们在社日里的一些活动。这些活动,表现了人们对土地的崇拜。不过,现在这些方式已经被时代所淘汰。现存的方式有:每年的农历6月26日,是土地神圣诞。这天,农民家家户户必须备办牲礼祭祀。还有,每个农忙季节里,农民收割、播种时候,总忘不了带一些祭品置于田头,并焚香祈告。在山里生活的人,他们认为土地神可能就依附在一些古老的树木上面。因此,对这些树木往往十分恭敬,有的人用三块石头垒成临时土地庙。于是,这就成了土地神位所在,上山的人不得在土地神位面前撒尿,更不允许男女在那里野合,以免亵渎神位,冒犯土地神。
三、达斡尔族之自然神崇拜
古代达斡尔族认为,蓝色、高远的青天是世界的主宰,是孕育人类的父母。他们把神秘莫测、变换无穷的苍天叫做“阿查·腾格日”(父天)和“额倭·腾格日”(母天)。达斡尔族祭天是比较大的举动,以牛作为牺牲,若是为祈求国泰民安,大型祭祀需要用九头白牛。
早期达斡尔族认为广阔的山林有一种称作“白那查”的神灵在主宰,山林中的飞禽走兽都是它养育的,山林中的野游者的安全和狩猎者的丰歉,都靠白那查的喜怒来决定。因而,狩猎者和放木排者在山林中遇见奇异的山洞或古树,就认为是白那查栖息的地方,便叩头礼拜,野餐或喝酒时,首先请白那查尝食。
遇上日食和月食,就认为是天狗捕日头、天狗吞月亮,萨满要各家敲打水桶、犁铧、铁盆等,好吓走天狗以保护太阳神和月亮神。
遇到剧烈的闪电和雷鸣,认为是雷神(阿日迪)发怒,追击怪物。有人被雷击身亡,不能埋葬于氏族或家族墓地,火化后葬于它处。遇到龙卷风,则认为是龙下凡,烧香磕头,祈求平安吉祥。
达斡尔族称星辰为“霍得”,认为每个人在天上都有自己的一颗星,是他在天上的代表。过去,在达斡尔族农村,每当除夕之夜,有经验的老人仰观天象,观察三星、北斗星和启明星等星星的景象,测卜未来一年的年景。
达斡尔语称七星为“多罗霍得”,北斗星被认为是保佑体弱婴儿的吉祥星。在小孩身体虚弱或经常闹病时,晚间点七盏灯祭祀,但不杀牲供献。闹眼疾时,晚间点九盏灯,向西南方向磕头祭拜,也不杀牲供献。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图文/方志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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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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