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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写了一段关于成立护法部门的话,想想也许改革一下检察官制度也行。
将现在的地方检察官制度改为全国检察官一体制,就是不管那个地方的检察官都是全国的检察官,比如北京的检察官如发现上海的官员有问题,就可以直接在北京起诉,也可以说每个检察官都可以监督全国的官员,是不是会有更好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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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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