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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贾伟:同门与同梦’博文,也看了下面一些评论,知识产权的确是导师经常会要考虑的问题。
有些研究生离开时,专门问导师,到企业去如何把握这个度。
说实在的,作为导师,也不是很好处理的。因为研究生做技术,他们在课题组多年积累的基础上深入,如果有成果,他们掌握了技术的秘密。
有时候导师必须这样想,导师的任务就是将学生培养出来,为企业服务,为研究生今后工作或事业服务的。
作为大学教授还得有这样的责任感:大学教师应该对企业的技术进步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因为我们是纳税人培养的,目前企业是纳税主体。
如何把握这个度?我的研究生都知道我的要求:到企业不要做与在课题组做的同样的产品或技术。可以将此原理用于其他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之中。
例如:研究生在课题组研究手机电池用一款胶粘剂(聚氨酯体系),研究生离开课题组到企业上班就不要做这款胶粘剂甚至用于手机电池的胶。但可以将聚氨酯胶粘剂(技术路线也基本相同)用于开发其他胶粘剂甚至涂料产品。
有些产品开发是为特定企业开发的,研究生来做,也必须有对这项技术保密的义务,与企业签技术服务协议或合同时经常有这限制条款。
为什么研究生比较受企业欢迎,就是因为通过在课题组做科研已经将他们培训出来,特别是传承了课题组最新的技术进展与发现。而大学在这技术进步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
大部分研究生出去工作会做到这要求。我还没有发现我实验室出去的研究生们不讲‘义气’的行为。
说实在话,将帐完全算清楚是根本不可能的。有些企业多年解决不掉的问题,研究生去上班后很快解决掉,这都是课题组的科研积累,而这实实在在地在工作的企业发挥了作用,甚至见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偶尔也会心里‘酸酸’的。
当然,许多毕业研究生工作后,与导师关系比较密切,他们也是另一种形式对导师的感谢。
研究生在实验室,尽量要互相交心,相互理解,如果师生都用足自己的权利甚至投机取巧,互相拆台,这样的师生关系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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