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大学生与研究生只要进校,基本上就相当于学校将他们包起来了。统一住宿、统一食堂、统一上课、统一考试,最后统一毕业。当然许多是要付钱的。
第一年不让带电脑(部分学校),晚上统一关灯,原则上不允许到外面住宿,检查宿舍卫生,甚至早上查学生是不是睡懒觉,还要学生早上跑步,点名,有的学校上课还要统一保管手机。
在学校有辅导员、班主任管着,在宿舍有管理员管着。
曾经有个学校这样说,如果许多学生不能按时毕业,留下不少四年到期不离开学校的学生住在学校宿舍,学校没有办法解决新生入学住宿问题。所以一定要按时将合格的不合格的学生尽量给个毕业证书送出校门。
如果学生在学校出事,不管学校有没有过错,许多家长都要学校给个说法。甚至闹得学校不好办公。
一边要培养学生素质,一边进行包养,学生不好好学习要想办法让他们毕业,毕业后就万事大吉。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上大学基本上有选举权与法律责任的人了,还象个孩子一样管着,不能让他们料理自己的生活,这合适吗。
我觉得第一年最多二年学校提供宿舍(当然也可以自己到外面租住),以便解决新生刚来对环境不熟悉的情况(现在许多家长都送孩子并解决许多入学问题了),三年级与四年级学校完全可以让学生们自己租宿舍住,学校的学生宿舍可以成立一个公司按社会化租房管理,住可以,不住也可以嘛,与社会的责任是一样的。
按学分来进行学业管理,学分够了,发文凭与学位。学习三年可以,四年也行,五年、六年也可以毕业嘛。一个学分多少费用,多学多付钱,不及格继续学习交钱就是了。
原则上没有补考,跟班考就行了,更没有什么清考之说。
这样学校也可以减少管理人员,减少费用,也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增加能力,特别是让自己承担自己应该负的责任。
也不排除社会有提供一些给大学生方便的机构与公司,让学生及家长进行选择,以解决能力弱的学生,但学校不管这事,由家长与学生自己决定。
学校怕学生出事,其实许多是多余的。
将学生的选择还给学生,将学生应该自己负的责任承担起来,将不应该学校负的责任划开(例如学生打架,喝酒,身体的病,恋爱),要求学校对教育、学生、家长及对社会承担起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
现在的情况是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事情进行包揽,培养出不少不三不四的学生。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06:3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