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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洋博主写的博文‘复旦大学林森浩该不该【死刑】?’,看到了文中复旦学生们的请求,这是复旦学生们的权利与自由。
但是,我觉得这种请求不符合‘法的精神’。
法的精神是按照法律审判。没有任何人能够凌架于法律之上。
复旦的学生可以在这二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如果觉得事实有假可以请求重新调查,当然要有依据,或者严重判决不公,按照现有法律不该判死要求重判。二是要求修改法律,为今后的判决更公正做基础。
如果按照法律林森浩该判死刑,因为复旦学生的请求信而改判,这将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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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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