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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总医院院士黎磊石因为病于2010年在医院跳楼自杀,这个新闻曾经引起一个轰动。他自己是一个著名的医生,又是院士,又在非常厉害的医院工作,而且医院也不惜任何代价给其治病,但最后他选择了跳楼。(见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4408588)
我的一个亲戚,七十多岁,严重的肺气肿,也治不好,生活质量很低,自己偷偷喝过农药,但被发现又被救了过来。他当时就想死,当然最好是安乐死,但没有办法选择,也没有做到,后来因病去世了。
在人们为其惋惜的同时,也在拷问这个世界,自己有选择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吗?
多少人在病痛折磨时想通过安乐死安静地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不要再延续自己生命的痛苦,不要再给家人带来严重负担,不要再多花费社会的财力与物力。
但是,在法律面前,他们没有办法实行这个愿望!而其他人更不能协助,否则将有牢狱之灾。
有时候我觉得,人会从一个胡同走入另一个死胡同,在尊重生命权利的同时,不尊重人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当然,最重要的是立法,要有一个非常严密的程序,防止用安乐死来‘谋杀’。
因为安乐死是自己自由选择,所以不要用什么宗教及伦理的东西来进行说教。
其实跳楼、跳江、服毒、上吊、自焚等,也都是放弃生命,只不过不负法律责任而已。
但最为重要的是,如果选择自杀,对亲属会造成一个非常严重的舆论压力。
但是对于一个没有办法动的病人,他自杀的力量都没有。
世界文明发展到今天,安乐死的立法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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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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