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主要讲的意思是,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回按律治罪,罪行严重的甚至还要判死刑。但是那些大偷大到偷窃整个国家的人则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
想想现在,是不是也有这现象?
昨天报纸上报道,一个保姆偷了主人一部手机,发票上价格为6.8万元,法院一审判10年,罚2万。其实这保姆还以为千把元呢,最后再审判2年,罚几千元吧。
最著名的算许霆案,许霆持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资卡到柜员机取款,因为柜员机系统出现异常,许霆用只有174元钱的工资卡取出了17万。一年后,许霆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2007年12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徒刑,也是从那时起,许霆案被舆论所关注,成为一起公众事件。
这二件事情真实地写出了‘窃钩者诛’的现实。
有时候想想,这17万可能为有些人吃几次饭的钱,也可能收到其他人送的一块手表的钱而已。
再看看,郑州一原房管局长的女儿有11套经适房。要知道,每一套房子都远远超过17万呀,这还不算除了房子以外的‘灰色收入’。他们该判多少呢,应该死刑一百次了吧。
全国多少经济适用房被有权人搞走了,如果查清楚,按许霆案的判例,有多少人被处死?按那保姆偷手机的量刑,那许多‘表叔’们该如何量刑呢?
底层的人,在法律面前能享受平等与公平吗?
有时候想想,要全面看‘群体事件’,要将‘群体事件’的根源找到并加以杜绝,这才体现出社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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