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校一研三的女研究生跳楼自杀身亡,原因是工作已经找好,但硕士论文送审时的结果,一个意见是‘修改后答辩’,一个意见是‘修改后重审’。好象不能在眼下这一批拿到学位。
为此,学校专门开会,要求教师密切关注自己所带研究生及学生们的思想与动向,防止出类似事情。
这是一人间悲剧,这毫无疑问。
今天下午散步时听一朋友讲,学校有可能要出个规定,导师今后要对出事的研究生替学校对家长进行部分经济补偿(消息不一定准确)。
学校为了保证质量,论文目前基本上是送外校进行盲审,既然盲审,肯定不会全部通过,一方面是论文质量问题,二是评审专家的要求甚至风格。三是有的研究生本身就非常不努力不认真,当然还有导师出题甚至指导上出的差错。
导师怎么办?一娘都生九等子,何况学生与研究生呢。有的研究生非常刻苦认真,有的研究生让导师‘头疼’。研究生入学后,基本上都‘顺利’毕业,认真的不认真的,统统戴上硕士帽(或博士帽)。
这么多学生与研究生,要想一点异常没有,绝对是不可能的,只不过落在谁的头上,落在那个学校那个导师而已。
有时候想想,在大学‘不会做科研’,坐个办公室,弄个处长、副处长甚至科长当当也挺好的,收入不少,也不面对学生,还有权,学生出事嘛,他们不是第一线的,没有责任,还可以指手划脚批评一番。
怪不得许多教师讲,搞科研没有劲,所以拼命往‘干部队伍’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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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开车带学生出去做科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