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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博客中能谈个人学术内容吗? 答案:不能

已有 4016 次阅读 2011-4-3 10:27 |个人分类:文化杂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客, 答案

 
 
关于要关闭我博客,取消帐号通知的答辩

已有 51 次阅读 2011-4-1 19:37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关键词:office 博客

关于要关闭我博客,取消帐号通知的答辩

 

收到科学网通知,如下:

XXX
您好。
您的博客中含有大量个人学术内容。
请您在三日内将个人学术的文章删除。如果您未能及时删除相关文章,我们将关闭您的博客。
所有个人学术的文章只能发表在论坛的个人学术版块。
特此通知。

科学网编辑部

对此我进行了质询,如下:

科学网编辑部的先生:

通知收悉。

本人的博文确系个人学术内容,但作为博文似乎没有规定必须写那些内容,而又不许写那些内容。我想只要是没有违反开博所归定的条件,那都应当是被允许的吧?而所谓的学术文章与博文不都是人有感而发的文字吗?只不过学术文章所限为自然科学而已。

如建议发表在论坛的个人学术版块,那确是个好主意。可本人尚不会在这个版块上发表文章,能否教一下我,因为我还是个新手。

至于在三日内将个人学术的文章删除。如果您未能及时删除相关文章,我们将关闭您的博客。这可能是有些太--------。请问我的博文有那些违反了开博所规定的条款呢?关闭我的博客,总得给出一个像样的理由吧!

礼!

博主 XXX

2011-4-1

下午就又接到回函,如下:

XXX

你好!

关于科学网博客管理规定中不得发布个人学术内容请参考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5&do=blog&id=2751275项。请您尽快着手删除相关个人学术博文,否则编辑部会按管理规定对您的博客进行相应管理。

在科学网论坛首页下方管理科学区及其他”/个人学术版,您可以点击进入发贴。另请您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不要发布在其他版块。

科学网

由于不知所谓的第5项,马上进行了查找,其为:

5. 对于散布有违于人类科学史上业已公认并得到实践认可的科学理论信息的博主,编辑部将取消其博文在最新博文和博客首页各栏目显示的权利,限制期限为一周;同时要求博主三日内删除相关内容。对于再次发布上述内容者,或者三日内未删除相关内容者,编辑部将关闭博客,取消帐号

这里有些问题不明,请指教。所谓的“有违于人类科学史上业已公认并得到实践认可的科学理论”系指那些理论呢?人类的科学史是不断前进发展的,这样所谓的公认也就是不断发展的了。牛顿的经典理论应该是公认的,那么在相对论开始是有违经典理论的,这放到今天是断然要被删除的了,可现在相对论又被公认了。此外如量子力学等等很多理论都是如此。这不是明显在做如同烧死布鲁诺的事情吗?人类认识的发展就是从公认——有违公认——再被公认这样不停循进发展的。对于些条,最好能给出一个那些是公认的范围,否则会有很多人不知就里就会被删掉了,这样就未免有些霸道。我想作为科学网也不见得能给出所谓公认的明确范围吧。所谓的公认是被谁来认呢?那大约就是你们说了算了

另外,叫我删除博文,那没问题,但能否明示我的那一篇博文触到了红线要删除?

本人认为,终归要一透明一些的好。

最好科学网不要被历史嘲笑———一旦被迫删掉的东西在将来被公认了,那将如何自处?

 

我想这篇东西不触红线吧,我就作为博文去吧。

 

 

土鳖注释

    我们还不知道在科学网博客中涉及科普的内容是不是与博主个人学术观点有关?

 

刘立
科学博客给力科普:科学家从事科普的创新方式

已有 40 次阅读 2011-4-3 09:17 |个人分类:STS论坛|系统分类:论文交流|关键词:博客

 

 

 

科学网博客聚集了一大批各个领域和专业的科技工作者,还有若干社会科学家和人文学者。他们中的很多人具有科普社会责任感,并且通过博客把科普社会责任感化作了实实在在的科普行动,创新性地走了一条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的新方式新路子。

自从日本311日发生大地震大海啸和核电站核泄露以来,科学网博客每天都会涌现出数篇有关这些主题的科普博文,其中不乏精品之作,它们或被置顶上头条,或者进入精选博文和热门博文的行列,从而获得了很高的显示度、点击量以及推荐数和评论数,在科学共同体甚至在公众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笔者也是科学网博客一员,长期关注博客科普的动态和进展。据对科学网博客“解析日本大地震”专栏收录的有关博文的初步统计,从311日日本发生大地震的当日16点至42日上午8点,科学网博客已发表的有关博文近70篇。下面笔者就科学网博客发表的与日本大地震及相关问题的科普文章,简要地分析博客科普的内容,概括博客科普的特点,最后提一点建议。

 

科普内容:五脏俱全
 

科学网博客围绕日本大地震及相关问题的科普文章,其内容涉及自然现象和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方法,涉及管理应急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涉及科技政策,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

1)日本大地震海啸的科学认识

日本为什么会发生大地震?一些地质学家博主给出了科学的解释。如嵇少丞教授撰写了系列文章,如:“日本俯冲带的地震活动与中国”,“一个地质学家日本大地震后的反思”。还有博主从模型方法、模拟方法的角度谈论地震和海啸。

2)核电站核泄漏、核辐射

日本福岛核电站为什么会发生事故?为什么会发生氢爆炸?核电站反应堆会不会发生像原子弹爆炸那样的核爆炸?一些博主撰写了相关博文。如“福岛核电站危机的起因”、“关于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几个问题”、“反应堆会像原子弹那样爆炸吗?”、“福岛核电站灾难中的管理失误”。福岛核电站事故使人们自然联系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所以出现了“切尔诺贝利的悲剧是如何发生的”、“福岛不会成为第二个切尔诺贝利”等博文。

核泄漏、核辐射是什么?会产生哪些危害?如何应对?一些博主撰写了“日本核电危机中向外泄漏的污染物会是什么?”、“核辐射剂量的单位”、“放射线辐射危害”、“核辐射之健康要诀”。

3)应急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大地震海啸核电站事故都属于应急事件。一些从事应急管理的学者撰写了“日本地震和应急管理以及与中国的比较”、“日本地震应急反应的一些观感”等文章。

一些学者撰写了逃生、自救、化解灾难方面的博文,如“从日本海啸看海堤的脆弱,海啸自救和解决方法”、“小议化解海啸灾难的主动措施”、“要沉着冷静应对核辐射在日本扩散”等博文。

4)核电站政策及其反思

日本为什么要大量建设核电站?日本在核能上下大赌注,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吗?一些博主谈论了这些问题。日本核电站事故对我国核电站建设核能政策有哪些启示和借鉴?有博主在第一时间撰写了“日本地震致核泄漏的教训值得中国重视”,后来国务院决定暂停核电站的审批,该博主随即呼应“我国核电建设刹车,是好事”。我国的核电站所在位置有没有危险吗?有博主撰文“中国大陆核电站选址,没有大问题”。

5)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反思

大地震引起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有博主谈论“天灾人祸”、重申“敬畏自然”的观点;嵇少丞博士撰文“地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提出人类要学会和地震和谐共处。

通过上面简要的考察,可以看出:科学网博客科普的内容,可谓“五脏俱全”,是“大科普”观的具体体现。

 

博客科普:特色多多
 
    博客科普具有其他许多科普形式无法比拟的特色。

1)科学性 很多博主是某领域和专业的专家教授学者,或者对某个问题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他们的科普文章能够保证科学性,可靠度和可信度较高。比如嵇少丞博士是北美一大学的地质学教授,长期研究地震,国际知名。此前他曾经撰写了大量有关汶川地震的科普文章。发表“科普:浅谈核电的来龙去脉及若干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博主方锦清教授,清华毕业,长期在中国原子能研究所从事核能研究。

2)互动性 这是博客科普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博主与读者可以充分发生互动,而且可以是即时的互动。迟菲博士发表“日本地震和应急管理以及与中国的比较”(311日),已有45人次发表了评论,博主几乎全部予以及时回复。该博文获得39个博主的推荐,点击量3200多次。

3)多元性和包容性 科学网博客呈现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博主们对某一现象和事件各抒己见,相互讨论和辩论。比如有博主认为地震可以预测,有博主认为地震是不可预测的。有博主赞成大力发展核电站,有博主反对核电站。

4)开放性和普惠性 科学网博客的几乎所有文章,都是对外开放的;无论你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是你在东部发达地区还是在西部老少偏远地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开放阅读和获取科学网博客科普文章。科学网博客科普可以超越空间和时间的制约,惠及全体中国人民。

 

一点建议:面向需求
 

科普的生命力在于面向公众的需求。做科普,心里要装着公众的需求,不能一相情愿地、单方面地向公众提供供给,要努力做到科普的供给与需求适销对路。目前,科学网博客科普面临最大的挑战是如何针对公众的需求来做科普。然而,迄今科学网尚未开通公众提问的窗口和通道。笔者建议科学网开辟一个“公众科普需求版块”,让科学家博主更有针对性地为公众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科普活动,并形成科学共同体与公与相互交流互相理解的新型关系。

笔者曾在博文中提出,这里再次提出:让科学网成为面向公众需求的、即时互动的、中国最大的网络科普平台。

 

 

 

陈龙珠
对科学网博客新系统一个重要问题的疑惑

已有 64 次阅读 2011-4-3 22:37 |个人分类:陈词滥调|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科学网,文责声明

   
近日才注意到新系统取消了博文责任自负的标注,是相关政策规定此类标注不宜,还是新系统设计时遗忘?
   
我的疑惑是:(1)编辑部对一些博文下的评论进行删除处理,是否可以理解为科学网不认可评论内容的合适性?(2)在对每篇博文及其评论不标注责任自负声明的情况下,对其中可能发生重大争议或法律诉讼的博文或评论内容,编辑部不做删除或不代表科学网观点的表态,是否可以理解为科学网对其予以认可并同时自然承担相关责任?
   
我的建议,请科学网编辑部考虑是否应该恢复系统更新前的博文及评论责任自负的声明标注,以提高科学网博客这一公共平台的安全性,并履行提醒博主发文和网友评论时增加责任意识的。
 
举报[1]科学网编辑部  2011-4-4 01:53
陈老师,感谢您的提醒,我们会请技术人员尽快恢复之前博文下方的提示。评论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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