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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这一概念本身就包括“学”和“术”两种知识范式,“学”是一个回答“是什么”的命题,通常指的是狭义的学术知识与能力,关注对世界本原的描述性知识的认知和系统化知识的理解;而“术”是一个回答“怎么样”的命题,通常指的是操作知识与能力,关注的是实用结果所引发的技能或技术。学术活动的本质也即是以知识为核心的活动,知识的发现、保存、提炼和应用构成了学术活动的基本元素。
美国学者布鲁贝克提出高等教育具有两种合法性基础,一为认识论的,一为政治论的。根据这种二元化分,可以划分为两大阵营,以亚里士多德为首的认识论阵营的思想家认为知识的合法性在于“为知识自身而求取知识”、“为真理而求取真理”、“为知识而知识”,是一种“纯知识观”或者说“纯学术观”;而站在另一阵营中的以培根为首的思想家则认为“知识的合法性在于功用”,是一种功用性的学术观。从古到今这两种知识观一直处于排斥和斗争的状态,呈现一种此消彼长的演进过程。
古希腊时期,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学者强调知识具有其内在价值,这种价值是其他事物所不具备的。知识本身即为目的,其主要价值不在于实用。这种知识观本质是指一种为自身而存在的“自由科学”,这段时间虽然实用性知识观也已萌芽,例如智者学派强调知识的功用性,但是纯知识观仍是主流。到十六、十七世纪,实用知识开始抬头,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培根,他认为科学不能自为目的,其真正目的是“赞颂造物主和改善人类状况”。科学应改善人类的处境,增进人类的福祉,展现博爱的原则。基于这一原则,培根批评古希腊科学“敏于喋喋不休,不能有所制作”。康德一反培根以来注重实用主义的传统,他认为“非功利性是一切终极价值(真理、正义、美等)的条件”。换言之,不能用功利性的标准来评价正义、真理和美。用知识自为目的的观点,为学术自由提供了依据。这种知识观掀起了德国纯学术研究的黄金时期,洪堡、谢林、纽曼、雅斯贝尔斯等与康德学说一脉相承,形成了德国高等教育时代独特的自主理性的纯学术观,学术领域为学术王国所支配,学术是一个自律的领域,具有独立于宗教、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内在逻辑。
随着知识的分化与演进,进入知识社会的今天,那种“为知识儿知识”的纯学术观变成了一种“理想化了的过去的回忆,一种不能阻止现实向另外方向发展的怀旧观念”。我们从知识生产者、知识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的演进来分析。
自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化分化之日起,知识就为特权阶级所垄断,这时候知识是崇高的,为特殊群体服务,充当着特权阶级智慧的象征,并以是否拥有这种知识来显示是否拥有智慧的功能,这时知识的生产也就无需其他标准来检验,它自身就是自身的标准。中世纪大学产生之后,知识的生产转移到大学内部,经过一段时间大学的发展壮大,大学成为知识生产的主要代言人,这时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是小规模的、艰深的。按照经济学的市场思维模式来分析,少量的知识生产机构对知识生产仍处于垄断状态,知识仍是供不应求,知识的市场仍为“卖方市场”,在这种状态下“生产者”只需按照自身的意愿进行生产,根本无须考虑“消费者”的意愿,因为那时的逻辑是“生产就是有用的”“生产就能为消费者所接受”。
这时在知识生产者、知识、社会的关系中,知识生产者是相对独立的,它无须更多的了解社会的需要,而游离于社会发展之外。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以“象牙塔”自居有其历史根据。
随着人类逐渐进入知识社会,知识的分化、自主、累积加剧了知识的纷繁复杂,单纯依靠原来的知识生产机构根本无法满足社会对知识的需要,于是知识生产冲出了原来高等教育作为知识生产的垄断框架,渗透到其他社会部门。越来越多知识生产机构的出现,少数知识生产机构垄断的丧失使得知识生产多元化,知识生产成几何数上升,知识进入爆炸的时代,这就使得知识的市场逐渐进入到“买方市场”,这时知识的生产必须考虑“消费者”(社会)的需求,并根据社会的标准来进行评判。另一方面,社会和知识生产者的旨趣和承担义务上越来越重叠,社会新的生产的出现要求知识生产者出现相应的知识,而新的知识的出现越来越是否能转化成生产作为判别其价值的重要参考;知识生产正在被要求呈现外在于旧的知识系统的知识。由于其独立性和垄断地位的丧失,满足这些要求是知识生产者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知识生产者独立性的丧失,使得学术研究的纯学术化也只能成为对过去的“美好记忆”的怀念。而知识生产冲破高等教育的垄断框架时,高等教育自治的美好理想就开始被慢慢蚕食,而高等教育与社会日益紧密的渗透助推了这一趋势的发展,使得这一美好的理想日渐成为一种“怀旧”,并将一去不复返,大学原来“象牙塔”隐喻也终将被“十字街”大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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