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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来了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酝酿了十余年的燃油税,终于走上了前台,自
该方案关键的一点是:“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具体内容,请参见:发改委网站“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http://www.ndrc.gov.cn/rysgkfa/qw/t20081205_250204.htm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请依法行使您的权利,提出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提意见,请登陆:http://www.ndrc.gov.cn/rysgkfa
信函请寄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财政部(税政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传真请发至:
(010)68502031
(010)68552555
附本人意见(已提交发改委)
关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两点意见
国家发改委:
成品油价税费(俗称“燃油税”)的征收,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从长远来看,对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这一重要国策的要求,利国利民。当前,国际油价的大幅下跌,为开征燃油税提供了极佳的时机。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公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该方案的第二部分,特提出以下两点意见,谨供参考:
二、关于燃油税费改革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
为保障中央政策的顺利执行,维护国家和广大群众的权益,预防某些地方可能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拖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变相收费等消极推委和违法违纪现象,统一行动、令行禁止。建议“……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修改为“……自成品油消费税开征之日、即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
鉴于当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针对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倒挂现象,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成品油价格竞争格局、打破成品油价格为少数企业所垄断的局面,推进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与国际油价接轨步伐。建议“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修改为“以当前成品油价格为基础下调20%~30%,再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此致
敬礼!
刘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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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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