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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贯彻省“领雁工程”精神 实施宁波市农村中小学“百千万”师训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的补充通知》(甬教人〔2008〕387号)和《关于贯彻省“领雁工程”精神,下达2008——2010年宁波市农村中小学“百千万”师训工程市、县级骨干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精神(甬教人[2008]392号),2010年“领雁工程”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工作即将开始,其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由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承办,现将开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报到时间:
三、报到和上课地点:
1、报到地点: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实验楼111室(宁波市江北风华路616号,公交541、546、390、547路均可达“宁大科技学院”站,宁波大学西校区,即原宁波师范学院旧址)。
2、上课地点: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实验楼413室。
四、食宿安排与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食宿由培训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甬江宾馆(双桥西段558号,实验楼东门外
市级培训学员所需的培训费、住宿费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列支。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往返的交通费回所在学校报销。
五、考勤请假规定:
培训课业任务繁重,请学员安排好学校工作,安心学习。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须递交请假条,由各地教育局人事科领导签署意见。学员请假超过规定课时不得结业。培训期间实行双考勤制,各学员的学习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各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 需带物品:
1、材料:(1)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及教科版全套教材;(2)尚未发表的教学科研论文一篇(纸质稿1份,电子稿1份);(3)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寸2张,二寸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必要的学习用品,优盘或移动硬盘,建议自带手提电脑以及摄录像设备。
3、个人所需必备生活用品等。
七、联系方法:
1、张丽蕾 老师:
87609272,13819803680,zhanglilei@nbu.edu.cn,QQ:702075403
2、王成如 老师:
87600070,13819818198,wangchengru@nbu.edu.cn,QQ:5122047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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