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u111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qyu111

博文

根据和证据、传闻和科学、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

已有 5090 次阅读 2012-9-7 12:09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金大米法律证据定罪

看到一个评论说:广大博友指责“湖南转基因食品”实验具有“违法、卖国”性质,不是毫无根据的,这个你知道。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先说说根据和证据。

“据”,百度上的解释是:证据、凭证。

什么是根据?我理解是“据”的根。说的是:你的证据是哪里来的。“根”有两种:一种是道听途说,一种是被证明了的据,也就是证据。

 

这里说的“根据”我理解就是“甲说了,所以我能这么说,甲就是我的根据”。

 

再说说什么是证据。证据这里可以定义为被证明了的“根据”。法律证据是要执法机构调查后属实被认可的证据。科学证据是要试验后用数据证明的证据。说“违法、卖国”的证据有吗?我还真不知道“证据”在哪里。有“根据”就能给人定义“违法、卖国”?这也太不严肃、太不科学、太不负责任了吧。即便有了证据也还要构成证据链,经过法律机构审判后才能定罪。说“湖南转基因食品”实验具有“违法、卖国”性质也要有事实和证据吧?说“违法”还有可能,说“卖国”是不是太离谱?“卖国”的证据在哪里?是不是毫无根据的“上纲上线”?现在加了一个“性质”来淡化一下,当然也是一种好的转变,总比当时说“卑鄙”要慎重。不过那些骂“汉奸、卖国贼”的“广大博友”是否能答应,我还真的不知道。

 

如果说现在违法的“证据”开始有了,那还有一个时间问题,这个千万不要混淆。

当网上指责声和骂声一片的时候,调查还没有开始,哪里有什么证据?当时能看到的“根据”就是一篇关于“绿色和平”组织的、标题耸人听闻的“大字报”:《转基因大米死灰复燃,美机构用中国儿童做人体试验》。即便是现在,也还只有“说法”、“疑云”,没见到证明属实的证据。

 

“广大博友”的“根据”是什么?我能看到的“广大博友”的“根据”就是我上面说的“大字报”和一些网上流传的一些没有被证实的非官方消息。我们能不加分析、不加求证就听信这些“道听途说”、“小道消息”、“流言蜚语”的“根据”?这是科学的态度吗?这种作风就是我感到不安的地方,也就是我要写“文革作风比金大米更危险”的动机。

 

我赞成依法和执法,并且支持严肃处理违法行为。这不是意见相左的地方。我批评的是“没有证据”的批评。推理是可以的,但是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以疑定罪”,不能有怀疑就下结论,就批判。

 

现在是有一些可能的“证据”慢慢浮出水面,但远不到下结论的时候。再看看那些批判的文章和评论,有几个是在有证据的基础上发表的议论?即便最后证据出来证明许多人的推理是正确的,也不能在没有证据之前做结论。这就是“无罪推定”的精神。无罪推定是一个人道主义的精神,是一个科学的,讲道理的精神,是我们需要大力宣传和弘扬的精神。

 

凭“根据”、凭“道听途说”定罪就是文革时期的“有罪推定”:有人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

 

根据不是科学,证据才是科学。

 

不知道这个“广大博友”究竟有多“广大”。如果真的“很广大”,那问题真的“很广大”。不过这样的讨论和争论也是好事,让“广大博友”能经历一次科普教育。只要大家能抱着讨论的心态,大家都能从讨论中学习和收益。

 

附注:

这篇博文引用的评论是科学网上的王铮教授的原话(我本来不想提王铮教授的名字,因为我的原则是对事不对人,但现在没有办法不提)。在讨论这件事的过程中,我和王铮教授有过不少的对话。我的本意是想讨论,因为我和他有很多不同的观点,他也在文章多次提到我的名字。他最后指责我“胡搅蛮缠”。我想在他的博客评论里回应一下。但现在好像被“禁止”发言,不知道是网络的问题还是王铮教授把我“封杀”了。我只好把我最后想替我自己辩护的话登在我自己的博客里:

 

博主回复(2012-9-8 19:46)我什么地方说汤卖国了?看看我原文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211&do=blog&id=608051
你作为研究员,怎么会胡搅蛮缠。

 

答:我用的词是“感觉”,指的是你对“金大米”事件的“感觉”,没有说是你“说”的。“感觉”是我从你的文章里读出来的信息,也是从你的“广大博友指责“湖南转基因食品”实验具有“违法、卖国”性质,不是毫无根据的,这个你知道。”这句话中读出的信息。如果我对你文章中要表达的意思理解错了,我表示抱歉。如果你不想和我“胡搅蛮缠”,你也可以停止发言。但是你不能指责了我后不让我替我自己辩护。“容不得被揭露、被批判者的申辩与反驳”是“文革大字报”的又一特征。如果你继续用“胡搅蛮缠”这一类我认为对人不尊重的词,我也不想和你继续讨论了。对凡是说一些不文明或不尊重人的话的“博主”,我以后都不再继续讨论。

 

 

 



“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76037-610088.html

上一篇:我的“认罪书”——穿越到46年前
下一篇:至少是马马虎虎——“金大米”事件中第一个明确的官方证据
收藏 IP: 203.110.178.*| 热度|

8 许培扬 占礼葵 史晓雷 何士刚 邸利会 叶威源 黄荣彬 sz1961sy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5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01:0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