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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中有善有恶。人是表现善还是表现恶,那是由规则决定的。规则定的好,就抑恶扬善;反之,就纵恶弃善。
伦敦奥运会上的羽毛球比赛规则清楚的让我们看到这点。场上的8个羽毛球双打运动员都是各个国家的优秀运动员,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她们比场上的其它运动员道德水准都差。但是昨天晚上的“让球表演”让她们在公众的眼中成了拙劣的功利主义小人,完全丧失了奥林匹克体育竞赛精神,不是在比赢,而是在比输。不是靠赢去拿金牌,而是靠输去投机取巧。本来应该是站在领奖台上的英雄,转眼成了千夫指的道德小人。
是什么让她们从英雄变成小人?不是因为她们自身的品质比一般人差,而是因为一个不合理的规则让胜者在淘汰赛中火拼自己国家的选手。如果规则能避免本国队员的互斗,她们会这样表现吗?为什么8个不同国家的运动员一下同时都变成了道德罪人?显然不是运动员的问题,而是规则出了问题,是一个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则让人变成了鬼。如果说人也有问题,那首先应该受到道德质疑的不是运动员,而是制订这个荒唐规则的体育“官员”。要问问制订这个规则的体育官员是不是肚子里装着自己的小九九。
就道德而言,人按道德高低分为三类:道德英雄、平常人和道德小人。
最能体现奥运精神的道德英雄就是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来自坦桑尼亚最伟大的失败者约翰·阿赫瓦里。他们是超越规则的人,是规则之上的胜利者,虽败犹荣;
最亵渎奥运精神的是那些服禁药和使绊子的人。他们是在规则之下偷偷摸摸爬行的人,是无视规则的道德小人。
道德英雄和道德小人都是少数,我们大多数的人,包括那8位被牺牲掉的网球运动员,都是平常人,都是被规则左右的人。
人和其它动物一样,本性是趋利避害。从普通老百姓到社会领袖,都脱离不了人的这个天性、这个自然法则。当规则中的“利”是“善”,大家就向“善”努力;当规则中的“利”是“恶”,大家就朝“恶”发展。奥运羽毛球双打所制订的规则鼓励了“恶”,鼓励了“比输”,运动员和教练自然就“比输”而不是“比赢”了。
规则是体育竞争精神的基础,更是孕育社会文明的土壤。然而规则是人制订的。因此,制订规则的人,也就是一个团体和社会的领导人的素质,就决定了这个团体和社会的公平和文明程度。如果我们不能相信和依赖人的素质,我们就需要有一个科学制衡的体系来保证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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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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