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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到知乎上讨论清华简真伪的话题,也就简单说两句,贴上科学网博文“清华简《系年》或伪之证据九条 ”的链接,得到许多指导和批评,值得高兴。有位专家说
当然得客气地回答:“谢谢您。不过,这些特殊现象总要有个解释”。
2 我在2022年8月读到麦笛先生/女士的文章,知道 “枣纸简《吴王夫差起师伐越》是2020年10月30日由赵晓斌先生亲手发掘的”;
新出荆州枣纸简再证清华简绝非伪简-中华读书报-光明网 (gmw.cn) 2021.11.24.
网上看到2021年11月19日“清华战国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报告的八张PPT,确实与清华简《越公其事》有较高的相关度,但“越”字写法不同。没有见到发掘简报以及相关墓葬照片,当然不会去“证伪枣纸简”,只是期望清华大学对有字竹简取样测年——清华简购于香港文物市场,长度复杂,行款混乱(附录);分七包送达,部分竹简以竹片托护,个别篇章成卷状,并无证据“出土于同一墓葬”,两枚无字残简的碳14测年不足以证明为真。
2019年5月7日 荆州龙会河北岸墓地出土战国楚简324枚 -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文中有文王、成王、穆王、庄王、共王、康王、灵王、平王、昭王、惠王、简王、声王12位楚王谥号,与《史记·楚世家》所载楚王世系相合”。不过,其中四位楚王在清华简《系年》《楚居》为双谥:景平王,昭王,献惠王,简大王,聖桓王。
3 已经说过多次,我真心希望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竹简全部为真。不过,假如全部为真,“清华简《系年》或伪之证据九条”以及多位学者辨伪时所说疑点就是特点,已有的认识需要“修正”可不少呢。基于“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https://ctext.org/zh” 的检索,再略述三条。
3.1 才(在)先秦多作动词,与介词“于”并不等同。《皇门》“公格在库(?)门”,多位学者指出“格在”为误用,应为“格”或“格于”。《摄命》“立在中廷”,“立在”也非先秦两汉用语。
从“立在中廷”说清华简《摄命》或伪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75648-1425663.html
似乎有专家未注意到 “于”、“才(在)”有别,如 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373
郭永秉先生認為 “《尹至》[夕/录]至在湯”猶古書“夜至於楚軍”(《左》宣十二年),可見他認為“在”相當於“於”。廖名春先生、宋華強先生也有相同的意見。筆者(清华大学博士后孫飛燕)贊成郭先生等人的意見,“至在湯”即“至於湯”,指的是至於湯的處所。“至”、“至於”後面加人名的句式,目前還沒有找到完全相同的例證,不过 ……
3.2 《楚居》“为郢复徙居大郢,焉改名之曰福丘”。先秦两汉文献未见“改名之曰”,“改名”最早见于《史记·楚世家》“丙辰,棄疾即位為王,改名熊居,是為平王”。 “更名”先秦两汉文献162见,用语多为 “更名A曰B”。《楚居》中“改名”应为“更名”。
“白公起祸,焉徙袭湫郢,改为之,焉曰肥遗”,“改为之”文献未见而句义不明。
3.3 《尹诰》“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 先秦两汉文献仅1见“勿违”于汉末(190 -200)《風俗通義•正失》“勿違吾志”,而 “不违”144见。两者语感稍有区别:“勿违”乃是期望“(你们)不要违背”,而“不违”则是判断。又,东汉的《论衡》、《汉书》“毋违”10见。
检索 中國古代簡帛字形辭例數據庫 (bsm.org.cn) ,出土明确的楚简,郭店楚简之外“勿”字形三见如下,望山“白金之勿(物)” 不是否定词。
郭店楚简有大量“勿” ,已逐篇检索,因非会员每次检索最多返回十例。《性自命出》十例之中有1例为否定词“凡悦人勿隐也,身必从之”,九例释读为“物”,但《老子甲》《語叢一》等十例皆释读为“物”,其外有无否定词用例不能确定。
不过,“周守晋. 出土战国文献语法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P165”有统计结果如上,郭店楚简《性自命出》另有一例“苟无大害。少枉内之可也,已则勿复言也”。这就是说,楚简否定词“勿”仅4例,而“不”占绝对优势,与传世文献统计的“勿违、不违”相类。楚简“勿违”的可能性尽管不能绝对排除,但可能性总是极低。
顺便说一句,清华简第一辑“勿”8例是否定词,1例释读为“物”。朱歧祥先生称《保训》“勿”字形特别,仅见于中山王cuo鼎。楚簡帛字典【清華篇】 录入“勿”68 例,多为否定词。上博简的许多“勿”释读为“物”,但作否定词超过20例,给出10例如下。
秦简牍大量使用“勿”,不再细述。“张玉金. 出土战国文献虚词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 ,没有研究否定词。
4 清华简的疑点很多,并不会因入藏12年后问世的《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而消失。麦笛先生/女士将“两枚无字残简的碳14测年” 称清华简通过科学检测,“学风严谨”在哪里呢?
我不再具体讨论清华简,只是耐心等待清华大学对有字竹简取样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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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贾连翔. 从《治邦之道》《治政之道》看战国竹书“同篇异制”现象. 清华大学学报, 2020,35(1):43-4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曾收录一篇题为《治邦之道》的政论性文献,共有27 支简,简长约44.6厘米。这组竹简无次序编号,简背虽有刻划痕迹,但若全依划痕排序,一些文句又扞格难通。……诸简中不见篇首,只好认为篇首已残”。共1292字,平均每简49字。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中收有一组竹简,共43支,简长约44.2厘米。…… ,题为《治政之道》。这组简的序号只从1编到42,每简46±5 字;无编号简(X号)则有65字,且末字已写至地脚处,占了编号位置。很自然地认为,第X号简是尾简,其上字距密集是因书手想要在43支简内完成此篇所致。但第41、42号简之间的内容有跳跃,逻辑关系不清”。
贾连翔先生的结论是,A、B两篇应重新编联为一篇文章:B1~B41, B43(X), B42, A14, A1~A13, A15~27。且不说简长相差4 mm,单是每简字数的变化能说是重要文献吗?作为参考,《系年》《金縢》《子産》等简长45 cm或稍欠,完简字数26~32字则是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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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竹简上的经典——清华简文献展.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复制《楚居》。
《楚居》完简长47.5 cm,似乎先编联后写字,中线上方和下方分别统计
简1~简4: 20/20,19/19,19/20,21/20
简5~简8: 20/20,23/25,21/残,19/20
简9~简12: 18/残,20/残,17/残,19/18
简13~简16: 18/19,18/18,19/19,18/9
上半简字数 17~23,完简字数 36~48。简11或残4字,故而一简最少只有35字。
完简字42±6, 相差达12字,同一支竹简上字距也有变动。专业写手似不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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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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