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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代绢幅说猜测和求证

已有 1880 次阅读 2024-3-15 15:09 |个人分类:文史闲谈|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时代变迁,许多器物的尺寸规制难以知晓,考古、历史研究或可揭示部分真相,但多是猜测,并不容易得到“铁证”予以确认。白居易《卖炭翁》结句为“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要讲清楚就很不容易。 

1   笔者认为唐初沿用隋大尺29.6 cm 为尺度,后改为30.8 cm,调整时间在玄宗开元九年(721年)尚属猜测,但在代宗大历十年(775年)之前似可肯定。《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定唐尺30.6 cm 或许稍欠准确。当然,社会实际用尺可能偏离国家制度,尤其是朝代后期。 

基于唐宋传世画作,猜测绢幅有一尺二寸半和一尺七寸半的两种规制,依据是绢画的卷或轴尺寸众多,想来不能定制只能整幅或整幅拼接。知道尺长之后可以研究纵横两个尺寸的关系。当然,画家与织工的尺件可能不同,画作装裱可能有裁剪,乃至随料作画,等等,因而有1/2乃至1/4画作的佐证即可暂时相信猜测——巧合是可能的,但可能性总是不大。 捣练图A.jpeg

现存Boston Museum of Fine Art 捣练图,是猜测绢幅宽度一尺二寸半的源头。馆藏介绍画幅 37.1 x 145 cm (14 5/8 x 57 1/16 in,换算值37.15 x144.94 cm 似精度稍欠);网上所见米制数据多是37 x 145.3 cm。尺长29.6 cm一尺二寸半37.0 cm四尺九寸145.04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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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上绢练的宽度与37 cm 相当 (笔者穿衣之胸宽32 cm),一尺二寸半的规制可信。至于现存捣练图是盛唐张萱原作还是北宋徽宗摹作,笔者没有主张——对皇帝而言绢幅不是限制! 

又,现存《步辇图适用尺长30.80 cm而不是29.6 cm38.5 cm一尺二寸半、横129.6 cm四尺二寸过2.4 mm初唐真迹的可能性不大。

网上看到南宋马远的水图,到故宫博物院网站找到介绍

绢本淡设色,共十二段,每段26.8、横41.6 cm通过描写水的姿态以表现意境。第一段残缺半幅而无图名,其余是“洞庭风细、层波叠浪、寒塘清浅、长江万顷、黄河逆流、秋水回波、云生沧海、湖光潋滟、云舒浪卷、晓日烘山、细浪漂漂”。 屏幕截图 2024-03-15 09551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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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尺度30.8 cm而南宋尺长复杂。此前已确认金、元尺长33.4 cm,却有南宋画作适用该尺:上海博物馆藏《迎銮》绢本设色,26.7 cm 八寸、横142.2 cm 四尺二寸半(1.25*2+1.75) 过 2.5 mm,其间缘由尚不能理解。《水图》纵26.8 cm已知尺长的八寸 (26.72 cm)完整的十一段横向 41.6 cm 恰巧一尺二寸半(41.75 cm),想来该是整幅。 

3    基于绢画的测算是否代表社会实际情形难以知道。已搜检到相关内容如下。

《漢書•食貨志下》“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云。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周寸2.15 cm 方寸196 g);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

唐朝杜佑(801)《通典•食貨八錢幣上》“周制:以商通貨,以賈易物。太公又立九府圜法。……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疋”,与前述相同。

《食貨五•賦稅中》叙说北魏之事,“舊制(年代不明)人閒所織絹布,皆幅廣二尺二寸,長四十尺為一匹,六十尺為一端後乃漸至濫惡,不依尺度。孝文帝延興三年(473年)秋…… ”。

《食貨五•賦稅下》叙说唐朝之事,“開元八年(720年)二月,制曰:「闊尺八寸,長四丈,同文共軌,其事久行」,二十五年定令:「准令,布帛皆闊尺八寸、長四丈為疋,布五丈為端諸丁匠不役者收庸,無絹之鄉,絁布參铵。」日別絁、絹各三尺,布則三尺七寸五分 

4    周尺21.5 cm,二尺二寸为47.3 cm (同越王勾践剑身长)。北魏尺长28.0 cm,似不易执行 “幅广二尺二寸” 61.6 cm ,布帛不依尺度或源于北魏初期社会用尺混乱:汉尺23.1、魏尺24.0、晋尺24.6、北魏28.0 cm,其间不超过180年。尺度变化较大,规制总要略作调整。

《通典所说唐朝布帛幅宽一尺八寸,是否包括画绢呢?捣练图上“绢练实物”尽管不是照片,但不应该有明显差异,宽度达不到一尺八寸的53.3 cm,与一尺二寸半的37.0 cm相当 ,而画幅纵向恰巧就是37 cm。或许,作画绢练不同于赋税范围的布帛,其幅宽属于特例。

屏幕截图 2024-03-14 100226.png

依据《通典•食貨五•賦稅下》“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定令:「准令,布帛皆闊尺八寸、長四丈為疋。諸丁匠不役者收庸,無絹之鄉,絁布參铵。」日別絁、絹各三尺,布則三尺七寸五分”,《卖炭翁》一车炭千余斤,换回半匹红纱一丈绫计 30尺,相当于十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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