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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料或随意制作的器物可能很多;不过,只要形体参数的尺寸规整远远超过随机分布的几率,那就存在尺度。小概率事件当然可以发生,但多次有多个同时发生,就不是随机的。
1 上篇博文以第二期发掘的第三、四文化层[1]中14件器物说“河姆渡使用夏尺15.8 cm”,证据稍显单薄;故而再测算第一期发掘的第四文化层即距今6500年前器物[2]。
[1] 浙江河姆渡遗址第二期发掘的主要收获. 文物, 1980,(5): 1-15+98-99
[2] 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 考古学报,1978,(1): 39-94+140-155
(1) 骨锥58件,报告介绍九件, T13④:21 无图,长8.1 cm 五寸过2.0 mm, 其余如下图所示。No.7 已残,No.6 若尖端如No.8 快速收缩,或一尺稍过;No.2 偏差较大,原因不明。
(2) 骨针15件长短不一 (或成系列),报告介绍两件皆完整(上右), T1④:39 长15.7 cm一尺欠1 mm,T30④:39 长6.4 cm四寸过0.8 mm。骨锥和骨针,平直的六件,四件长度整寸偏差1.0 mm 之内,巧合是不容易的。
(3) 梭形器4件,介绍三件,T20④:28 长10.9 cm 七寸欠1.6 mm, T29④:56和 T24④:32 皆长23.5 cm 一尺五寸欠2.0 mm,所欠或与尖端磨损相关。
(4) 骨匕27件,介绍三件,T14④:97 长25.1 cm一尺六寸欠1.8 mm、宽3.1 cm 二寸欠0.6 mm, 一件长21.5 cm、宽2.5 cm 是以 半寸规整,一件残。
(5) 陶制的器座数量较多,但仅复原三件,T24④:43 高9.5 cm 六寸过0.2 m,T30④:82 高12.5 cm 八寸欠1.4 mm,T32④:62 高14.5 cm九寸过2.8 mm 偏差较大,但仍小于1/4 寸;支座数量颇多,但多残破,报告介绍一件T29④:39 高12.6 cm 八寸欠0.4 mm;器盖复原者较少,介绍两件, T39④:38 高13.4 cm 八寸半欠 0.3 mm;T37④:47 高11.5 cm不整(下图)。
报告介绍上述六件陶器的长度,倘若没有尺度,与整寸偏差0.5 mm之内的几率是1/16,已出现两件;与整寸或半寸偏差0.5 mm 之内的几率是1/8,已出现三件。巧合是可能的,但全部都是巧合并不容易,因为还有下面的测算。
报告没有直径数据,但都给出线条图。器盖T37④:47 高11.5 cm为7.28 寸,原线条图左旋0.3度、保持纵横比例调整(上),盖口外径一尺六寸(25.28 cm)、内高四寸(6.32 cm)准确;另一件器盖通高八寸半( 欠0.3 mm不必在意),内高六寸准确 (下),博友可直接确认。
有纵横两个以上数据的陶器,报告介绍不足40件,部分似有尺寸设计。
(6) 敞口釜IV 式有6件,介绍一件T28④:52,口径28.5 cm一尺八寸过0.6 mm、高22.2 cm一尺四寸过0.8 mm;敞口釜II 式的T13④:24 口径22、高16 cm,或许也是精确到毫米的数据,即一尺四寸欠1.2 mm,一尺过2.0 mm;盘口釜T31④:70 口径37.8 cm二尺四寸欠1.2 mm,釜底残缺,复原高度35 cm二尺二寸过2.4 mm。
(7) 盂形器口径6.3、高6.4 cm,皆四寸(6.32 cm);口沿纹饰总该有尺寸设计——线条图判断盂顶外径一尺、底径五寸。孔径看上去偏小属视错觉。实际测量可知制作误差。
(8) 双耳罐T23④:38,口径16.4、高17.5 cm,口径不整,高一尺一寸过1.2 mm,线条图(略)上口内径九寸半、腹径一尺三寸、底径七寸、两耳相距一尺四寸,都是准确的。
(9) 双耳罐T33④:109,口径19.3、高21.5 cm 皆尺寸不整。不过,以高度为基准、保持原纵横比例调整线条图——A4 页面上1 cm 相当于 一寸。口径为外径,而内径一尺二寸准确,耳里侧内径也是一尺二寸;口沿折敛处高一尺二寸、外径一尺五寸;腹径一尺六寸、底径九寸。四十多年前考古前辈以米尺测绘时有没有想到六千多年前先人使用何种尺度呢。
2 上述测算似可确认河姆渡文化使用尺长15.8 cm,可据此探求先人制作器物的设想。
(1) 敛口釜II 式有12件,介绍一件T26④:34,口外缘为十八边形,径23.8 cm 一尺五寸过1.0 mm,高22.8 cm 一尺四寸半欠1.1 mm。高度出现半寸而不整,也与敛口相关。以夏尺直接测量这件十八边形的器物,或许能够推想先人的思绪。
(2) 盆T29④:46 (上右) 打磨光亮、刻画鱼藻纹和风鸟纹,口外径31.6 cm二尺整,而高16.2 cm 一尺过4.0 mm (1/4 寸) 偏差较大,有些奇怪。报告没有线条图,不能估算盆内径和深度。
(3) 报告介绍的第一件木器 铲T24④:39,两侧和刃部薄,中间厚,后端有一近方形的柄部;长16、宽5.3、厚1.5厘米。我想,先人制作时的目标总是夏尺15.8 cm的一尺、三寸半(5.53 cm)和一寸,柄则是一寸见方;类似器物不再列举。至于尺寸偏差源于制作欠准、使用磨损、埋藏变形,还是测量精度或印刷错误,得请文物保管者判断。
木槌状器T19④:39,硬木磨制,柄部有简单的直线刻划花纹,没有形体参数但有线条图,与木柄T36④:28 分居标尺线两边;后者柄头长20.5 cm 一尺三寸欠0.4 mm。这样的器物当然是随料制作,但也有尺寸设计。
木筒七件,介绍两件,一件压损,一件T17④:23 长32.6、外径9.4、壁厚0.7 cm,外径六寸、内径五寸,偏差1.0 mm 之内,长度二尺过10 mm不整,是印刷错误吗?还是另有缘由。
(4) 河姆渡种植水稻,骨耜大量出土,大部分采用偶蹄类哺乳动物的肩胛骨制成, 体形厚重。 外形基本保留着肩胛骨的自然形态, 多处加工:肩臼部位, 顶端和脊椎缘一面削磨平齐, 两侧亦经修整,等等。照片与下述尺寸无关。
I式介绍4件,一件似残缺,其余长度19、20.4、25.5 cm,一尺二寸过0.4 mm、一尺三寸欠1.4 mm和一尺六寸过2.2 mm,仍是随料制作?III 式T20④:19 长28.5 cm一尺八寸过0.6 mm、刃宽17.5 cm一尺一寸过1.2 mm,只是巧合?笔者不能确定。
(5) 河姆渡已建设复杂的木构居室,想来以石器为工具。石斧Ⅰ式一件;Ⅱ式47件,介绍三件;Ⅲ 式14件,介绍两件(下图);六件的长和刃宽如右表,其中七个是三寸半、四寸半、五寸、五寸半偏差1.0 mm之内——与数据精度相当,还有三个为5.25寸整(8.30 cm)和2.75 寸(4.35 cm)。1/4 寸约4 mm,对于形体较小的器物或许也能作为长度单位。
打、琢之后侧面粗磨、刃部精磨的石斧,真有尺寸设计吗,在六千五百年前 ?我不知道。不过,如此数据要说全部都是巧合,真不容易啊。
(6) 第四文化层有木构建筑遗迹,以尺长15.8 cm 去解析:榫头截面高22.5、宽5.5 厘米,就是一尺四寸(22.12 cm) 和三寸半(5.53 cm),想来设计值就是4:1;企口板长79、宽17、厚5 厘米就是五尺整、一尺一寸(17.38 cm) 和三寸(4.74 cm),而木桩间距约3.2米即二十尺(316 cm) 。先人设计、施工总是用尺寸而不是厘米。
第二文化层有木构水井遗迹:井底距当时地表约1.35 米即八尺五寸(134.3 cm);木桩入土最深142 厘米即九尺(142.2 cm);两根特殊桩木直径较大,约8 厘米即五寸(7.9 cm)。所说只是设计值,实际施工总会稍有偏差。
河姆渡先人不会使用米制,尺寸不会规整到1 厘米,更不会是2米或6米。笔者觉得,利用夏尺解析遗迹或许能够理解古人设计,其后就能注意到木料的埋藏边形或制作偏差。
3 “考古,宜持古尺量古物”,真该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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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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