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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将博文整理为论文投稿,真是不容易呢。例如,从青铜器可以确认周尺为21.5 cm,而公元前350 年商鞅变法制定秦尺23.1 cm 是肯定的;列国使用周尺的证据很多,笔者尚未发现秦国之外列国弃用周尺的证据,但并不容易确证“列国没有自定尺度或没有使用秦尺”。说有易而说无难啊。
注1:过去多认为“战国尺”或“东周尺”为 23.1 cm,又认为秦统一之前列国度量衡不一。
注2:“陈梦家. 战国度量衡略說. 考古, 1964, (6): 312-314”基于传楚国和东周的多支铜尺长22.5~23.1 cm,称“战国时期,逐渐进入23厘米左右,为东周、秦、楚等国共同的标准”。
注3:“吴慧. 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 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 2006”则称“周代除尺长23.1 cm,还有小尺19.7和大尺24.63 cm”。
《考工记》是最早的手工艺技术汇编,有先秦百科全书之称,详细介绍各种器物的规制。从“闻人军译注. 考工记.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扫描青铜剑的尺寸设计
茎长是腊广(刃宽)的两倍即五寸,上士、中士、下士之剑,长三尺、二尺五寸、二尺。
《考工记》作者和成书年代似乎仍在研究之中,闻人军先生认为是“战国初期齐国的官书”,想来可信。“闻人军. 《考工记》齐尺考辨. 考古, 1983, (1): 61-65”提及山东、河南出土铜剑长 58.8、59、49.1、47.3 cm,以三尺和二尺五寸计算,尺长为19.6、19.7、19.64和18.92 cm,属于齐尺。不过,剑长58.8 cm只是山东平度战国墓出土铜剑最长者;其余三支剑长则是有意挑选以符合规制。若以周尺21.5 cm 计算,上述四剑分别长二尺七寸半欠3.3 mm 和1.3 mm、二尺三寸欠3.5 mm 和二尺二寸整。未能核对图片,不知所欠是否与剑锋缺损或刃磨相关。
闻人军先生认为战国期间齐以“周尺23.1 cm”为大尺,另有小尺19.5~20 cm。前书附录“《考工记》成书年代新考”,有对剑长的专门讨论(P174-176)。 如洛阳金村出土铜剑通长68.58 cm,“按周尺计算相当于上士之剑”;长沙东郊出土长49.5 cm 以齐尺计算近似中士之剑;而越王勾践剑通长55.7、柄长8.4 cm ,以及楚王酓璋剑茎上无后(箍)不符规制等。
不过其所说“三周尺”为69.3 cm,误差7.2 mm 有些过大。笔者觉得三剑皆适用周尺21.5 cm,分别是三尺二寸欠2.2 mm 、二尺三寸过0.5 mm和二尺六寸欠2.0 mm;而寿春朱家集出土的楚王酓璋剑全长50.5 cm,参照剑宽 4.5 cm可以判断(下图),若剑锋完好则长51.6 cm 即二尺四寸。两支铜剑不符合《考工记》的规制,或许并不能作为“勾践在位时(公元前497-前465年)”和“酓章(熊章)在位时(公元前488-前431年)”《考工记》尚未问世或未流传至越国和楚国的证据。又,前书注释(P47)给出越王州句剑照片,茎有双后,其长56.2 cm二尺六寸过3.0 mm;并提及另一支朱家集的铜剑,茎有三后而年代较晚,剑长45.4 cm二尺一寸过2.5 mm,都是适用周尺21.5 cm,同样不符合《考工记》的规制。
博文“铸客和剑客——从青铜器读出的历史”说,“陈振裕. 精美的吴越青铜剑和矛. 见:楚文化与漆器研究. 科学出版社,2003”收集越王剑24件,其中19 件有全长45.7~65 cm,6件与整尺寸差别 1 mm 之内,如越王者旨於赐剑 53.7二尺五、越王盲姑剑60.3二尺八寸、越王州句剑58二尺七寸等,另有3件与整尺寸相差3.0 mm 之内,如著名的越王勾践剑全长55.7二尺六寸欠2.0 mm,但剑身长 55.7–8.4 = 47.3二尺二寸整 (湖北省博物馆藏介绍全长为55.6 cm,未见茎长8.4 cm);此外,吴王夫差剑 58二尺七寸、工季子剑45.2 二尺一寸,而吴王太子姑发剑36.4 一尺七寸欠 2.0 mm、吴王夫差剑58.3二尺七寸过2.5 mm、吴王光剑54 二尺五寸过2.5 mm 等。
长沙出土战国后期的缠緱剑长62.2二尺九寸欠1.5 mm,秦陵扁茎剑全长 91、径长20.1,剑身 70.9 三尺三寸整,而剑柄缺损或原为一尺整。
青铜剑并非只有长三尺、二尺五寸和二尺的规制,但宝剑也是有尺寸设计的。基于《考工记》等文献记载的器物尺寸,直接计算尺长需要谨慎。
器物制作存在尺寸偏差,但制度的尺长是精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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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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