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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11岁女童被逼卖淫
这已是多日之前的老新闻了,但我却一直耿耿于怀,不说不快。
从科学网一位博友的博文中获知,据媒体报道,某地一11岁女童三月内被逼卖淫百次。
据历史记载,古代帝王娶后纳妃,后妃年龄最小的也在12岁(如汉惠帝被吕后逼迫娶其亲外甥女张皇后,清皇太极纳庄妃布木布泰)。清朝皇帝选秀规定秀女的年龄要在13岁以上。
封建社会,妓院老板(老鸨)培养妓女,也要到13岁才让其开始接客(梳弄)。
可当今社会竟有人会逼迫一个11岁女童去卖淫!这如果不是世界之最的话,恐怕也是创了中国历史的“新低”了吧?
更令人不可思议者:
古代封建社会有一条重罪,叫“逼良为娼”,犯者严惩。
当今我国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女子发生性关系,不管具体情况任何,皆为强奸罪。国家对组织卖淫者更是严厉打击。
但是,据报导,该11岁被害女童家属就此事上访时,竟遭到了警察的阻扰。
对此,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当今的中国人(当然是极少数)究竟怎么了?!当今的中国社会究竟怎么了?!中国的法律又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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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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