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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历史文化的几个世界之最
这里所说的文化,是较为广义的,主要的是制度文化。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文化发展史上,有些文化现象,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有的虽非中国独有,却也达到了世界之最。试罗列若干如下。
一、人殉。
所谓人殉,就是在奴隶主和封建主死后下葬时,将活人,或将活人杀死后,与死去的奴隶主或封建主一起埋入地下,为之陪葬,让这些人在阴间继续供奴隶主或封建主驱使、玩乐。
据地下考古发掘证实,周代统治者普遍实行人殉,不同等级,数量多少不同。多者达数百,少者一百多、数十、几个。这一制度断断续续地一直延续到明代,甚至到清代也未绝迹。这一现象在《诗经》中亦有所反映。
这在世界文明史上是骇人听闻和绝无仅有的!
二、酷刑。
在中国数千年的专制统治史中,所使用过的酷刑,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夏代以大辟(死刑),膑辟(砍去膝盖骨)宫辟(割除生殖器)劓(割去鼻子)、墨(在脸上刺上印记)为五刑。周代以“墨、劓、宫、刖(砍掉双脚)、杀”为“五刑”。《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中记述,“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之类”。明末吴尔壎所著《仁书》也罗列了各种刑罚:“曰湛身,曰焚,曰灸,曰炮烙,曰自刭,曰不食,曰闭口,曰扼吭,曰立槁,曰没阵,曰触,曰坠,曰鸩,曰烹,曰斩、曰车裂、曰锯,曰囊扑,曰剥,曰杖,曰菹醢,曰剖拉、曰磔,曰槌击,曰脔,曰刺,曰冻,曰雉经,曰幽,曰笞,曰疽发背,曰恸哭”。
所有这些刑罚之惨无人道,在世界上是罕有的。
到了清代,不仅基本上合法和非法的式保留了上述各种酷刑,而且还明文正典地规定对诸如谋反、大逆等“罪大恶极”者施行“凌迟”,即老百姓所说的“千刀万剐”。比如被清军抓获的太平天国将领,一律实施凌迟。石达开被捕后即被处以凌迟,割了三千多刀方气绝身亡(石至死未喊叫一声,真英雄也!)还有比这更残忍的吗?
此外,历代皆有“灭九族”之法。大臣中犯谋逆罪者,动辄杀人数万。令人发指的是,直到民国时期,特别是蒋介石时期,国民党军特在刑讯共产党犯人时,仍沿用了上述部分刑罚,而且还有许多新的发明创造如“老虎凳”、“签十指”、“灌辣椒水”等。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三、杀俘。
如战国时,秦赵长平之战,秦军一次即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万。清末曾国藩等人对所俘获的大批太平天国士兵亦是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蒋介石时期,重庆白公馆、渣滓洞大批被捕的共产党人、进步人士除极少数越狱成功和压在尸体下死里逃生者,大部分都被杀害,连主张抗日的杨虎城将军亦未能幸免。南京雨花台死难烈士更是不计其数。蒋介石在其统治期间,究竟秘密地杀害了多少共产党人、进步人士和无辜百姓,已无法统计。可现在一些文人却颠倒是非,著书立说,为蒋介石评功摆好,涂脂抹粉,翻历史的旧案,真不知道这些人安的是什么心?
四、后宫制度。
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规定天子可以有一百多个合法后妃。诸侯、大夫、士、庶人等而次之。可后世帝王不守礼制,贪得无厌,恨不得把天下美色尽皆收入宫中,供其淫乐,一般都是数以千计。唐中宗时,一次中宗与韦后携妃嫔媵嫱等后宫佳丽于元宵节出外观灯,一晚上就跑掉了宫女达三千多个。在这方面唐明皇更是创造了世界纪录。史书明文记载,唐明皇后宫的女子竟达四万之多(有不明事理者,认为这些女子只算宫女,不是皇帝的女人。错!这些宫女大都有皇帝赐予的封号,有不同的等级。只要皇帝高兴,看上了哪个,随时都可“临幸”,若能为皇帝生出一男半女,其地位马上就会被提升)。
上行下效。几千年来,直到1949年以前,我国一直流行的是多妻制。有权、有钱、有势者,差不多都是妻妾成群,多多益善。连“青天大老爷”海瑞也毫不客气地娶了十个妻妾。即使是民国时期以卖画为生赚了几个大钱的张大千先生也还养了四个老婆呢!相比之下,蒋介石在这方面还不算太突出。他在年轻时到处寻花问柳,吃喝嫖赌;但自打娶了宋美龄之后,就“改邪归正”了,也算难能可贵。
五、太监制度。
帝王们把那么多年轻美貌的女子关在后宫,而这些人的吃、喝、拉、撒、睡都是要有人侍候和管理的;而且,为了保证帝王家的血统纯正,这些女子是绝对不允许除帝王本人之外任何别的男人染指的。怎么办?于是有人就为帝王们想出了一个可靠的办法,即对一些少男进行阉割,使其失去性功能,然后没入宫中,驱使其为后宫成千上万的女人服务,同时也为帝王本人当奴才。
谁说中国人缺乏创造性呢?太监制度就是一个,而且是世界独有。
这种被阉割后在后宫服务的男人,古时候叫“寺人”,后来又叫“竖人”(可能是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要规规矩矩地站着的原因吧?),再后来改称了“太监”(意为皇帝用之监视后妃、宫女和朝廷中没有被阉割的男人的奴仆)。
不过,太监制度虽基本上保证了帝王家血统的纯正,但也惹出了不少麻烦。因为他们活动在朝廷上下,可以接触帝王、大臣,有的还得到了帝王的信任,成了帝王的心腹,可以参与朝廷事务,有的甚至形成强大的政治势力。于是,太监干政的现象也就产生了,并由此成为朝廷乃至整个国家的动乱的一大根源。这应该是太监制度的设计者们始料不及的。此种现象史书不绝,就兹不赘述了。
六、陵墓制度。
按照《周礼》的规定,只有帝王的葬身之地才能叫做陵,这体现了帝王的最高等级,可能也是因为帝王的坟头比其他人都高大,象山陵一样的缘故。
在中国古代,在正常的情况下,从帝王们登基袭位的第二年,就开始为自己修建陵墓,一直到帝王去世。有的要动用数以万计甚至更多的人力,持续数十年才能最后完工。帝王们大都相信灵魂不死,他们生前享尽了人间福威,死后还要把他们的骄奢淫逸的生活延续到地下。加上他们又有无尽的人力、财力可供驱使、挥霍,所以他们就把自己的陵墓修建得无比恢宏,同时还要把他们活着时候的生活设施、用品及大量的财宝作为陪葬,带入地下。为此,从古代至清末,不知道耗费了多少社会财富,榨干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夺走了多少被压迫者的生命。人们在旅游参观时,就可以感到帝王们的陵墓工程之浩大、艰巨,恐怕世界上只有埃及法老的金字塔才可相提并论吧?但埃及的金字塔在公元前就停止修建了,而我们的帝王陵墓却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中国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帝王们因修建陵墓所埋葬的价值总量绝对要高出埃及金字塔不知多少倍!这样的民族,到了近代能不落后吗?
七、小脚制度。
西方人最不理解并嘲笑不已的中国的一种文化现象,就是中国女人的小脚,或叫三寸金莲。
如果你曾经亲眼看见过你母亲或祖母的那个“三寸金莲”,相信你不可能不会摇头叹息。那是对人体的一种多么触目惊心的摧残啊!
中国妇女的小脚起于何时?
有一个传说。是说五代十国时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妃子,把脚用白绫缠起来,在莲花座上跳舞,形似莲花,得到了李后主的欣赏和宠爱。于是宫女们纷纷仿效,并从宫内传到了宫外、民间,蔚然成风。
这一传说的真实性,可能已无法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并未揭示出中国妇女缠足的真正的历史根源。
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统治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唐代以后,中国妇女所受的压迫、苦难是最深重的。这是与中国专制统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的。
中国封建社会经过盛唐以后,到了宋代已开始走下坡路。随着人民群众的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越来越频繁、激烈,封建统治者也越来越加强了控制,特别是从思想、文化乃至民众生活方式上的控制,而妇女则首当其冲。统治者显然觉得封建礼教从精神和行为上对妇女的控制还不够严密,于是采用了从五代十国时出现的妇女缠足的办法,从肉体上把妇女进一步束缚起来。这显然是中国人的又一“发明创造”,而且一实行就是一千年。想想看吧,在这一千年里,中国广大的妇女经受了何等的苦难和屈辱!而对于这样一种残忍的“文化”现象,国人至今还有人津津乐道,说什么中国妇女缠足和西方女子穿高跟鞋一样,体现了女子的曲线美,体现了人类对美的追求。这不是很无耻的吗?
八、贪污腐败。
中国至少至西周开始,政治上所实行的就是天子、皇帝有绝对权力的专制等级统治,而专制必然产生腐败。由于中国封建统治者把与其专制统治相适应的儒家文化奉为圭皋。因而中国封建官吏的贪污腐败也就比其他封建国家更甚。在封建社会,除个别洁身自好、比较清廉之外,基本上无官不贪。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是中国封建官吏贪污腐败的真实写照。到了清代,中国封建社会的腐朽已到达极点,于是水到渠成地出了一个名叫和珅的大贪官,其被抄没的以贪污受贿积蓄起来的家产竟相当于满清王朝十年的税收,因而创下了中国和世界历史上的贪腐之最。可以说,贪污腐败是中国文化、至少是官场文化的一大传统。令人痛心的是,这一传统在被中断了几十年之后,又在中国大地上死灰复燃了。仅就目前已公开报道的资料来看,说当今中国官员的贪腐又创造了新的世界之最,可能并不为过吧?
还有一些现象,就先说到这里吧。
这就是中国文化,实实在在的中国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中国历史文化!
所有这些奇异的文化现象,都是与人类文明的进步背道而驶的,有的完全是灭绝人性的。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文化现象大都是在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发生的,儒家文化对这些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密切相关。人们可以说,这些都不是儒家文化。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历史上有几个儒家人士对这些腐朽丑恶的现象提出过非议和反对呢?其实儒家人士本身就是这些制度文化制定者和执行者,当然也是坚定的维护者。这也就是儒家所鼓吹的所谓的“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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