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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社区群群规(20180909修订版)
(本群规适用于生态引领时尚等微信群)
1.生态社区群以天人合一、社会和谐、身心健康的生态文明为目标,以顺天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聚人气(聚合志同道合的生态事业朋友),传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为宗旨。
2.生态社区群坚定不移地反对化学农业,反对化学食品加工,反对转基因。
3.生态社区群基本原则:生态,诚信,友谊,互助。
4.生态社区群旨在打造熟人模式,提倡和风细雨地朋友式的讨论,就事论事。
5.邀请群友加入群,邀请人必须认识并了解被邀请者,须将被邀请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职业和手机号码,发给群主做备注。被邀请者不得再邀请其他人入群。被邀请者违反群规,邀请者有义务告诫制止。
6.欢迎发布生态相关(生态、环保、健康等)信息(生态产品信息发布规定,见下)。
7.不得发布:
(1)与生态社区群宗旨无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治上的左右观点。
(2)指责谩骂、人身攻击的内容。
(3)推崇或变相推崇化学农业、化学食品加工、转基因的内容。
(4)非本人负责的产品(包括公益性的)信息(按照群规做过“自我介绍”的除外)。
(5)各种广告,特别是非生态产品信息,包括滞销产品。
(6)困难求助、众筹等。
(7)虚假不实、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8)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反对我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内容。
8.本群不得发布非生态产品信息;发布生态产品信息,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群实行“自我担保”模式。凡发布生态产品信息,须根据生态产品三靠谱原则,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简版)》(详见下),先做“自我介绍”。同时必须做出公开保证,保证“自我介绍”的内容真实可靠。
(2)生态产品,是指具有健康安全风险的生态产品,如生态食物、生态洗涤用品、生态衣物、外出旅游,以及其他可能危及购买者参与者生命健康的产品。
(3)自我介绍的主体,是能够控制生产过程,对产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的总负责人。
(4)如果是销售(包括餐厅、商店、社会组织等)负责人推广产品,可以请生产单位的总负责人按照本群规写好自我介绍,并给自己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在生态社区群发布(委托书可以微信截图)。同时按照生产者自我介绍的内容,进行自我介绍。
【必要说明】靠谱的生态产品生产经营者,至少需要做到:第一是自己做好,保证质量;第二是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公开透明(自我介绍);第三是承诺诚信与自愿担责(自我担保),第四是得到购买者的信任。
规定生态生产经营者发布生态产品信息,必须自我介绍,自我担保,只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给生产经营者设定了必要的入门条件,为生态消费者提供了一些评判依据,作用有限。即使生产经营者按照群规做了介绍与承诺,我们也不能保证他们一定做到诚信。保证诚信,还需要健全的制度,需要良好的机制,特别是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群规无法做到的。
对于消费者来说,生产者自我担保,只是第一步。消费者不要以为有了生产者的公开承诺,就万事大吉。如何将诚信进行到底,还要走很长的路。
消费者要积极主动参加生态朋友圈的各项活动,提高认识水平与识别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内行至少是半内行,并且在生态人脉圈内广交朋友。当你对食物产销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结交了相当一批靠谱的生产经营者、专家和追求生态健康的消费者朋友,有幸成为生态人脉平台的资深成员,你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有了基本保证。
有些消费者认为这样做太麻烦,太浪费时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古以来,吃饭就是人类也是每一个人的第一要务。如果你不把吃饭当回事,不愿意为人生第一要务下点应下的功夫,以为你根本就不认识、与你毫不相干的生产经营者,能够对你的健康负责,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生态社区微信群服务小组
2018年9月9日修订版
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简版)
【说明】
1.《生态社区微信群群友自介办法(试行)》http://blog.sina.com.cn/s/blog_c42c79f60102wzns.html原版文字较多,为方便起见,现发布简版。
2.请自我推介(自介)的生产者朋友按照【具体要求】写好后,直接在生态社区群发布。
【具体要求】
1.生产者情况:
(1)群内昵称改为:实名+省市+公司(农场)。实名介绍本人情况,单位,年龄(或出生年,或年龄段),性别,职业(业务),联系方式。
(2)什么时间进入生态领域,是不是一直从事生态方面工作;是主营还是兼职;进入生态领域之前做什么;进入生态领域的初衷;近期规划等。
(3)主要参加了哪些社会组织包括联盟等。参加过哪些生态农业方面的重要活动,特别是生态社区(熟人朋友圈)活动。
(4)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否生态健康。
2.生产环境:
生产环境概貌;是否检测过水、气、土壤,谁做的检测,检测时间;周围有没有化学农业,和其他污染源,如医院、矿区、医药化工企业、钢铁厂水泥厂、公路铁路等,距离多远、隔离带是什么等。
3.生产情况:
(1)产品品种;种苗来源;如何防止转基因。
(2)种植、养殖的总规模,总产量,亩产;是否都是生态产品,如果不是,其中的比例是多少,与生态生产区域的距离有多远。
(3)是否使用化学品(化肥,化药,除草剂,激素,地膜,抗生素,添加剂等);农药、肥料种类和来源(自制堆肥原料及来源);是否使用地下水,水源水质情况。
如有加工品(食用油、豆制品、粉条等),请按照以上要求说明加工原料来源、种类及生产方式,加工资质等信息。
4.产品质量:
是否做过检测;在什么时间、谁做的检测等。
5.产品销售:
主要销售渠道都有哪些。在当地(本县,本市,本省)有没有消费者,有多少;这些消费者是如何了解到你的产品的。
生态社区微信群服务小组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7月28日补充】
1.生产者自介的主体,是“能够控制生产过程,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总负责人”。
2.如果是销售负责人推广产品,可以请其公司或农场的总负责人按照本办法写好自介,并给自己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在生态社区群发布(委托书可以微信截图)。通过后,该销售负责人可以在群内发布产品信息。
3.销售负责人在发布总负责人的自介时,须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生产者自介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1.生产者情况”的要求(见上),如实介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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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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