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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科学网转载的文汇报樊丽萍的报道:“浙大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30%教师转岗社会服务”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12/241028-1.shtm,作为一名大学教师,有一点看法如下:
本人认为,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关键在于制度的设计理念是否可持续实施。现在形形色色的“改革”已经很多了,但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不多。大多数改革,只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变幻大王旗而已。
就拿浙大的人事改革来说,把大学老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科研教学并重、社会服务、团队教学科研等五大类型没有什么不妥。实际上,这五种类型的大学教师本来就存在,不是浙大的发明。本人认为,依据这种分类进行管理的关键在于这些分类是否开放,是否能使各类别的教师按劳取酬,是否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是否能打消一些教师的顾虑。
毫无疑问,经过多年的曲折发展,现在大学中已容纳了许多并不真正适合高水平教学或高水平科研的人员。将这些人从骨干教学或科研队伍中分离出去,在体制内提供一条适合于他们个人发展的道路,应该是当今体制下大学领导人真正要考虑和认真解决的问题。
本人认为,有心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大学领导也许更应该考虑满足如上五类岗人员的需求配置资源,使学校的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国家队的领导人,他们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耐心解决一些制约大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而不是像一些时下风行的一些基础科学研究项目一样,炒炒概念混口饭吃。
作为一个浙大过去的学生,我不希望母校的领导人只是炒炒概念;因此,斗胆在鲁班门前抡一下大斧,指手画脚一番。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我认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一介布衣,难免孤陋寡闻,并因此言之偏颇。
本人认为,一个不能安贫乐道的教师是不可能把书教好的。因为现阶段的分配体制决定了在教学为主岗上的教师不会富裕,他们的经济收入充其量也只能足衣足食。如果他们没有诲人不倦的耐心,没有坚强的抵御各种可能改善其经济情况的念头吸引的能力,他们难免不冲入股市、楼市,难免不从事他们也力所能及的科学或技术研究。对于这些人,大学领导的责任在于使这些专职教学的老师能够丰衣足食,使他们免于清贫。
科研为主的人通常有额外的科研项目收入,丰衣足食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他们需要专心从事科研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因此领导人应该考虑如何构建良好的科研平台,使他们方便快速地获得各种实验数据。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介于教学为主和科研为主教师之间,一般说上面两个问题解决,他们的问题也就解决了,领导的关键在于把握教学与科研的平衡,不能使教学科研有偏废。
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必须以符合社会经济要求的技术开发为主,学校领导的责任是帮助并认可他们的价值,而不是将他们视为品外人员。服务社会本来就是大学的责任。根据本人在几所国内外著名大学游学的经验,一个现代的研究型大学里,浙大分类的五种岗位都需要。社会服务(包括为学校本身教学研究事务的服务)岗位通常决定了大学与社会经济需求的对接速度,直接决定大学责任中关于“引领文化,服务社会”的实施,因此也是十分重要的。
至于团队教学与科研人员,应该是依附于教学和科研为主教师的年轻人,对于领导,这些人的未来代表了学校的未来,必须要求团队负责人关心和支持他们的成长。
我认为,任何改革不能只方便于行政部门的领导考核指标的满足,而忘记了教师的权益,特别是不能因为这种分类而造成群体歧视。我相信,一位老教师所言的“教了一辈子书,不能到了退休后连个‘老师’都算不上”应该是针对隐性的“群体歧视”而发的,这种歧视通常更容易指向“社会服务岗”的教师。
最后,我想以大学的四大责任,即“培养人才、研究科学(应该还包括技术)、引领文化、服务社会”来总结本文的中心思想。大学里,培养人才是第一责任,它通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和习来完成,所有五类大学教师都能在这个过程起作用;第二责任,即研究科学和技术,教学为主的教师也许只起到思想和理论上的引导,但其他人员毫无疑问是主要承担和实施者;第三责任,必须由所有五类人员共同努力;而服务社会,应该让社会服务岗上的人员承担更多的责任。其他人员,特别是直接与科研有关的三类人员当然需要引领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研究与开发包括前瞻性的新技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我们看到,五类人员各有所长,各有所用,都是大学责任的完成者。大学的领导不能厚爱特定人员,忽视其他人员,特别是造成群体歧视。只有这样,浙大的人事改革才可能持续,才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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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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