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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老郭同志的授权,将陆续在本博刊载他的“口述历史”作品。第一部分为《我的父亲》
父 亲(整理版)[1]-[2]
题示:笔者只是为了活动脑筋写的玩儿,没类似经历的请别瞅,浪费时间。
一、
广济县,共七乡,湖低太白,山仰横岗,龙坪巡司部,武穴二府堂。
1927年6月22日(阴历5月二十三)在广济县泰龙乡安乐村下屋郭垸的一间茅屋撒(“撒”乃方言,指伴主屋搭建的窝棚式小屋),父亲呱呱坠地,出生后取名金波,谱名泰恭。隔壁主屋是亲房的叔祖宝庵三爹一家,其时这个家的全部家业是,二斗五升水田三升山地再加这间茅屋。
世事难料,10年前(1917)主屋的唯一的少主人锡俊叔祖英年早逝(名锡俊,字紫垣,殁年20岁),10年后(1937)74岁的宝庵三爹离世。这位老人的离世让我们家一夜“暴富”——父亲顶继锡俊,即做宝庵老爹的嗣孙,堂而皇之地得到宝庵家一半的家产(继承遗产,详见祖母篇 )。可是,“幸福”没多久,12年后全国解放,田地归公,争来争去等于零,反到落得一个中农成分。
这件事细想起来确实很冤,我们家穷苦了几代人,妥妥的贫雇农,却由于“顶继”硬是顶了个比较高的成份——老觉得比贫下中农低一等。
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实巴交的男人,在龙坪新洲富户严家打了半辈子长工,又被无子嗣的主人选定做继承人,最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多半是因过于老实被严家相关亲属排挤走了),这,就是笔者祖父。此时他和小他9岁的妻子带着幼小的儿子靠着几亩薄田艰难度日。
祖父孱弱,祖母刚强,这样的家庭环境导致父亲本性不够自立也就不足为奇了。到了入学年纪,家里虽然穷得揭不开锅,祖母还是咬牙将父亲送进了学堂,得到了极少数人才能够享有的教育。按理,贡士出生的叔祖做启蒙老师本就得天独厚,但由于父亲生性懦弱,且长期依赖强势祖母的呵护,一旦离开了祖母就像离散的小鸡没有主张,每每受到欺负或者委屈就会泪眼婆娑,后来随着年龄增长这种“好哭”的特长一路发扬光大,末了由于好哭出了名、垸里人一见他哭就会哄笑:“啊呵大锅打破啰。”
于是久而久之便得到了一个“大锅”的外号——我们生为其儿女的为此害惨了,小孩吵架通常骂人就是喊对方父亲名字,但若是喊外号那杀伤力就要翻倍,因此父亲的外号让我们姊妹仨受够了“屈辱”,直到长大后听到“大锅”二字还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这当然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某天,父亲从私塾放学回,家里忽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比忙锤高不了多少的小丫头;虽然祖母之前曾吹过风,可他还是羞得不知所措,一脸愕然:难道这就是我的“媳妇”?
私塾毕业,少年父亲没有去县里读中学(建于1912年的县中其时改名为“蕲广联合中学”)。主要原因可能是财务上没能得到宝庵三爹的支持,其他笔者就不好妄加猜测。
后来少年父亲经炎继哥之父树松伯父介绍只身到武穴沙地(江家林村郭宝珍垸,此垸现因建人民医院被拆迁)跟炎继的大姑父学剃头。师傅姓崔,父亲依我称云泉姑爷(未曾谋面,但父亲多次提到这个名字),原籍两路乡干山脑村崔垸。旧时学徒是有许多讲究的,比如要早起,还要担水扫地等等(父亲经常念叨过),这些对于惯使“佣人”的父亲来说肯定接受不了;而最叫他无法承受的可能一般人想象不到的,那就是歉欠Qian(方言歉,想念之意)家,Qian娘,当然不会Qian那个收养才几年的童养媳。(笔者自己过了不惑之年曾与殷荒贵谈及此事,他也完全赞同这种推测)。
其结果是,讲定两三年的学徒早早半途而废。是否“出师”,不得而知,反正父亲从没说过,笔者也没见他干过理发,我们家人的头他都没剃过,一场手艺学下来唯一的好处就是隔三差五用那把木柄剃刀对着镜子给自己修面没伤着。
若干年后,父亲随众到黄石务工,同样因为歉Qian家,末了当了逃兵,或许有点后悔吧,父亲在世时几乎从未谈及这段经历。同行中部分坚持下来的日后都转为钢铁工人(如殷荒贵的堂弟镇江、镇国 ,董建春的父亲等)。
父亲青少年都处在战乱的年代,不过除了“武汉会战”前夕日本鬼子的铁蹄践踏过广济这片土地外,其他时间倒少有战乱,因此父亲少年时期总体上是平稳的,而且属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虽然衣是粗布陋衣饭是粗茶淡饭。另外,此间的那场遗产纷争少年父亲也应该没有直接介入,再说他也不敢,堂叔的王八盒子或许把他吓得不轻呢。
二,
青年时代的父亲被迫干了一件令我钦佩的事,那就是料理细爹(叔祖锡钧,也就是抢夺遗产的那位)的后事。据说此人也曾是武穴市面上的风云人物,做过青帮头目,后被共产党捉到枪毙了。笔者在祖母篇提过,当时亲房里只有父亲一个成年男丁,于是父亲孤身一人连夜跑到吴文贵买棺材,又赶到冲里收尸......
这对胆小体弱的他来说需要多大的勇气!这也许就是血浓于水吧,同时也折射出祖母顾念家族血脉、不计前嫌的格局。
新中国成立,父亲已是20出头的小伙子,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像他那样有文化又成份较好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于是很快参加革命进入体制,在郑公塔乡任财粮干事(一说是秘书)。之前祖母篇说过的不再赘述,这里瑾从父亲本人角度说一句公道话:这件事我们家历来将它归结于祖母的过错,说她不该以上吊等手段威逼父亲;现如今,笔者以比较成熟客观的眼光看,主要责任还是在父亲,是他的革命意志不够坚定。不是吗?
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家里的童养媳“转正”,姑娘(抑或媳妇)暂到临时借用的娘家,然后假装出嫁——仪式肯定有的,只不过是吴家还是殷家现如今无处可问,已然成了“悬案”。整个仪式无非是请亲戚朋友来热闹一下,算是完成了一代人的终身大事。婚后父亲自然成了一家之主,他的境遇直接影响“家”的走向,所以接下来写父亲不免串一些我们做儿女的故事,会比较冗长。
脱离了革命队伍,父亲便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不过书终归没白读,他那点儿文化让他受益匪浅,虽然没能成就什么事业,但是避开了不少重体力活儿并得到了一些小利。先后在当时的连山乡搞过会计还有秘书等工作,当然都属于聘用性质。
“合作化”过后,进入到“人民公社”时代,和众多农民一样,父亲成为一名“社员”。在那些缺衣少食的灾荒年月,由于母亲的奉献与牺牲加上祖母的精心照顾再加上他自己当了一些小差(如祖母篇讲到:建仙人坝水库,他就当司务长),所以他基本上没有受过太多的饥饿折磨 。
应该是1960年吧,父亲在太子庙山大圆地化北侧开垦一块荒地,面积大约一两升(当时就是叫开荒,而且几乎家家都开 ,之后都称之为自留地),笔者残留的印象是 :这块红土地年年栽的红薯 ,且收成特好。到了冬季红薯叶遭霜全蔫了 ,父亲带着我去挖苕,回来时父亲挑着担呼哧呼哧走在前面,我扛锄头(锄头棍一端挂着薯藤)吊在后面很远,一路上我的手冻的生痛、几乎要哭 。这是我们父子在一起为数不多的农活儿 。
大约1963年,父亲作为一名生产队“摊派工”到仙人坝水库做养渠员,先是在陈巷养渠段,后来到仙人坝水库当司务长。那时候笔者曾去仙人坝玩了好几回,还独自一人爬上高高的天桥,因没防护吓得走不到10米就回转。父亲每次休假都要带些鱼籽鱼鳔回来吃,非常鲜美。
也正是在此期间他学会做肉蒸面这道美食,而且工艺十分到位、屡试不爽。好像时间最能体贴人的味蕾,久而久之这道“肉蒸面”竟成了我们家唯一保留的经典美食,每次只要听说吃肉蒸面我们姊妹仨就高兴的要命,那一块块烤的金黄的五花肉、松软夹少许锅巴的香喷喷油面,无不让人垂涎欲滴历久难忘。
几十年后日子好了,笔者还很怀念它,于是尝试做了几回,结果完全达不到那种效果,原以为只是手艺问题,岂知猪不是那个猪、面也不是那个面。
祖父及父亲两代独生子(整整两代人没有兄弟姊妹),因此“孤独”是我们这个家那一时期摆脱不了的弱势,但凡家中有什么大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亲房即三房(包括宝庵三爹均属三房)只是象征性威望,而有两户近亲又远在武穴镇、帮不了一点忙。
加之父亲本性懦弱,虽说大的欺压没有(毕竟血统纯正,房头也不小)小的冤枉气却没有少受,有的甚至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痛!其中笔者那次挨打就是。那是我十来岁时,一帮孩子在生产队的牛栏里玩,不记得因为啥我和希华打架,当时打输了肯定是希华,他比我小,但是他父亲在此养牛(生产队唯一饲养员),于是闻声而至,而且一上来就揪我耳朵,我嘛也不怂,立即大声喊“桃儿瞎子”回敬他(他叫汉桃,迷糊眼),招来的当然是揪得更狠,最后揪到耳孔出血。
到了晚上,父亲带着我上他家评理,汉桃还振振有词,说我打他儿还骂了他......真是无语!此事搁在任何时代都应该是明确的:孩子打架是常事,小孩无论有多大的错大人都不该动手,这是红线!而他不但动手,还把我伤成这样,按理怎么也得破费几个鸡蛋以表歉意,没想到对方非但没有歉意、还强词夺理批判我如何坏——没文化且头脑简单的农民,这种人有着最朴素的认知:料定父亲拿他没法,管你理不理。
这就是人善被人欺!这事便不了了之,好像忍气吞声的父亲一点也没有责怪我惹是生非;其实父母亲还不知道,这事对我还有另一重打击——我一直担心我的耳膜破了会影响到将来参军。那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参军,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巨大阴影,甚至想:万一哪天参军体检因此不过关我要不要杀了郭汉桃?一个无权无势的农家子弟除了当兵难道还有别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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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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