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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假日办公布的2014年假期 安排中,中国的最大传统节日不在安排的假日内,春节假期是从正月初一到初七。有恭其事者解释除夕虽然不是假日,但各单位通常大年三十中午就提前下班,不仅除夕不耽误,而且春节7天假没减少,因此目前的放假时间安排实际上是隐形延长了春节假期,除夕例行的半天不上班属于隐形福利。这样的安排好是好,但我听起来总觉得有些哪里不顺。
对于就在工作所在地过年的人而言,如果所在单位真是除夕那天只上半天班,那确实 不影响年三十团圆,还真多了半天假。但对于工作和过年不在同一个的地方的人呢? 大年三十不放假,回家团圆的困难肯定会增加吧?或者可能请不了假,或者会因为请假而付出代价。
更大的问题是除夕隐性福利名不正言而不顺。本来不是假期却放假,算什么呢? 是不是有点偷偷摸摸的?有没有违法之嫌?至少是有占国家便宜的味道。既然是国家福利,就光明正大地,何必这样“隐”着呢?假日办的思维,或许正体现了喜欢占便宜的 下意识。
再者,我们设置法定假日的目的,包含了弘扬传统的 意蕴,例如把端午节、清明节确定为法定假日。既然如此, 为何不把我们最重要的节日——除夕——放在正式的节日里呢?老家有句俗话:“麻雀也有个三十夜!”就是说,不管再穷再忙,大年三十也应该休息,好好团年!大年三十不放假,是否有点不合人情?
如果真尊重传统, 就该给其应有的 名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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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2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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