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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与随感: 必须遵守“五不”行为守则

已有 2873 次阅读 2015-9-18 11:10 |个人分类:杂谈评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五不, 科学行为道德


赞同与随感:必须遵守“五不”行为守则


   最近,中国科协常委会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守则》,我举双手赞同,并略发随感。 


 “五不”行为守则是,1.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2.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3.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4.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5.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我的一向的观点是,坚持把创新论文首先在国内期刊发表为上,但是有人则认为,只有在国外发论文才算高,形成国内长期一味追求在国际刊物的不良风气,有的人往往为了达到某种虚荣等不端目的,不择手段,甚至造假,因此,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时出现了严重不规范或不端行为,即“五不”中的反面情况,这种严重后果不仅给个人,而且对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造成了极大伤害。迄今我国这种严重的深刻的教训难道发生得还少吗?因此,这种情况再也不允许存在下去了,中国科学协会提出“五不”是非常必要的、完全正确的和十分及时的。      


  说实在的,正因为我,以在国内期刊发表创新论文为上在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并指配着我为首课题组,我从不追求和要求学生及合作者一定非要在国际期刊发表最新论文不可,而是坚持尽量在国内期刊发表为主,当然不排斥在国际期刊也发表一定论文,因此,大家可以了解到,我为首课题组的中文论文居高不下,甚至发生过大学校长级的人物居然剽窃我在《物理学进展》上关于“非线性系统中的混沌的控制与同步及其应用前景”(上、下)的长篇论文,居为他们大作的严重剽窃行为,引起国际相关会议的关注,而在国际杂志的剽窃等不端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危害性。我们课题组在网络科学等新兴科学领域在国内发表的中文论文总共2010排名中,我名列榜首,而我的两位学生、已是副高的刘强和李永也能够分别名列100和101名,这就是一个明证,我们问心无愧,请参看: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最近公布国内作者的复杂网络等论文被引排名情况:http://social.wanfangdata.com.cn/Scholar.aspx?q=%22%E5%A4%8D%E6%9D%82%E7%BD%91%E7%BB%9C%22%20or%20%22%E6%97%A0%E6%A0%87%E5%BA%A6%E7%BD%91%E7%BB%9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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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在这里呼吁:国内各个课题组和各个单位请注意:切不以是否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为判断创新成果、职称评定、基金项目评审等作为唯一标准,这样做法并不很科学、也不全面,弊端不少。众所周知,在国内外科学史上,有许多在不起眼的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恰好后来名扬天下,随手举一个例子:混沌理论之父、蝴蝶效应的发现者罗伦兹的论文就是1963年发表在并不著名的《大气科学》杂志上,后来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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